东港法院法官王瑞丽。
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但从小就憧憬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法官。2002年,王瑞丽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日照市司法局工作,2006年来到了东港区人民法院。8年来,她始终坚持在一线法官岗位上,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对待当事人更是热心服务。8年来,她坚信“只要看到当事人那满意的微笑,便感觉到自己的工作特别有价值、特别有意义”。
反复调解促结案
“2012年8月,我承办了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双方因为赔偿金的问题一直争执不休,这期间经过8次调解,直到现在此起案件才最终顺利结案。”11月10日,在东港区人民法院,王瑞丽告诉记者。
据了解,2012年,日照市的王某孕有一对双胞胎,可是在日照某医院分娩时却发生了意外,一个女儿出生后因为脑缺氧等原因,经过医院的四天抢救,最终还是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个女儿出生后便一直身患残疾。随后王某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法官王瑞丽告诉记者,此起医疗事故第一次鉴定结果为医院存在过错,但是并不需要负责;而第二次鉴定结果显示为医院承担1%到20% 的责任,这两次鉴定结果互相存在矛盾,这让他们办案法官着实难以处理此起案件。
“后来,办案人多次走访取证,确认该医院在王某助产时存在一定的不当行为,这也是造成孩子出生四天后死亡的原因。”王瑞丽告诉记者,双方一直因为赔偿金的问题未能解决,经过他们8次的调解,最终,被告同意赔偿原告10余万元,双方调解成功。
记者从东港法院了解到,在东港法院工作8年,法官王瑞丽办结了1000余起各类案件,未出现一起上访缠诉和矛盾激化的案件。特别是审结的100余起医疗纠纷案件,调撤率达68% ,判决的案件仅有2件上诉,且二审均被维持原判。
学习无止境
“我们法院的医疗纠纷案件主要由我审理,平时面对这种案子,仅有法律知识是不够的,必须还得掌握一些医疗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地确保医疗纠纷案件判决公正。”王瑞丽告诉记者,刚开始审理医疗纠纷类的案件时,她觉得针对这类案件直接根据鉴定意见处理就行了。但慢慢地她发现,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没有基本的医疗知识,看不懂病历 ,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白瞎”,根本把握不了案情 ,更别说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
为了在工作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王瑞丽平时通过阅读大量书籍来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另外还需要从生活的点滴中积累经验。“平时做完家务后,我就通过看电视,跟着别人学习如何调解纠纷,解决问题。掌握的知识多了,处理起案来,也就更加得心应手。”
家人的支持是动力
一路走来,8年时间一晃而过。“有时候周末好不容易有时间陪陪爱人和孩子,但案件遇上特殊情况,当事人一个电话,我又要急急忙忙地走了。每当这时,看到爱人和孩子无奈的眼神,我都觉得很愧疚。”王瑞丽告诉记者,家庭事业有时不能兼顾,帮当事人解决一个又一个问题,是法官的职责。
记者了解到,王瑞丽的孩子正在上初三,可是她却因为工作并不能经常陪在孩子身边。“现在我的孩子比以前独立多了,什么事情都会自己去解决处理,实在解决不了的,最后再来找我们帮助,这是让我感到最欣慰的。”王瑞丽笑着告诉记者,虽然生活中未能经常陪着孩子,但是孩子一直很懂事,也非常支持自己的工作。
文/图 记者 孙亚林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