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在关涉民生的水、电、汽油价格中,“
附加费”现象普遍存在。比如,每度城乡居民电价里,至少包括5种“附加费”,各地规定普遍占电价的5%左右。过多、过滥且缺乏透明的“附加费”,已经成为了价格改革的梗阻,有必要及时清理、规范。一方面,不菲的“附加费”加大了民生负担,容易引起民众不满。以电价为例,按2013年全国用电量初步估算,仅电价“附加费”一年可达2000多亿元,其中居民生活用电的“附加费”就达270多亿元。另一方面,种类偏多、增速较快的“附加费”,加剧了公共资源企业的垄断性,也使得企业缺乏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动力。
尽管几乎每一项收费都标榜是为了公共利益,但其严重缺乏公开透明的现状,不免让人担心这是一本
糊涂账。眼下的当务之急在于,有关方面应该进一步清理种种陈旧、不合理的“附加费”,加快“费改税”的步伐,使得资源价格真实准确反映市场需求,并与市场实现联动。与此同时,还要加强监管力度,防范地方政府和权力部门以种种理由设立新的收费项目。 11月14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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