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推进城乡一体就业创业 实现同城同待遇

2015-01-05 16:09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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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1月5日消息  创业补贴最高可享1.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贷300万元……近日,青岛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一体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了20条措施推进城乡一体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地实施,进一步打破了城乡区域界限、人员身份界限和户籍地界限,真正实现了同城同域同待遇,也在全国率先实施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政策。

  就业类和创业类补贴可分别申请享受

  通知出台打破了原政策的壁垒,据介绍,原政策规定,享受过社保补贴等就业类补贴的,有的不能再享受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类补贴;享受过创业类补贴的,有的不能再享受就业类补贴,就业、创业政策之间有很多约束条件,使许多劳动者不能最大化的享受到这些政策优惠。而新政策规定,对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等7类补贴项目,符合条件的,可分别申请享受。

  创业补贴最高可享1.5万元

  通知规定,高校毕业生、本市城乡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3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享受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可享受1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新政策规定,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可按规定分别享受,即最高可享受1.5万元创业补贴。

  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贷300万元

  按照原政策规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随军家属、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以及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机构创办者,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创办企业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全额贴息。青政办发〔2014〕19号文件对此项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将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创业者纳入小额担保贷款范围,符合条件的可按以上标准申请贷款。二是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二次小额担保贷款,但不再给予贴息。三是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由原来到户籍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另外,对经认定的小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新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的,也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按照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具体操作性文件,由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牵头制定,我局正加紧与有关部门对接,争取尽快实施。

  就业创业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

  据介绍,通知中进一步扩大了就业创业补贴的范围。一是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主体扩大。由原来的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扩大到各类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对创造岗位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二是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扩大到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以及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598元,并随着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而增长。三是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扩大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毕业1年内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四是职业介绍补贴扩大到有转移就业要求的农村劳动者。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介绍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本市失业人员和有转移就业要求的农村劳动者,到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失地农民培训可另外享受岗位补贴

  据介绍,新政策对失地农民职业培训岗位也将实施补贴政策,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造成的失地农民中有培训愿望的,全部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对培训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技能证书的,除按现行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外,再按照青岛就业技能培训同工种同级别补贴标准最高30的比例,给予失地农民培训岗位补贴。

  另外,对职业培训联盟的定点培训机构与企业,以及青岛定点培训机构与重点建设项目单位签订定向(订单)培训协议,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根据培训合格后就业人数,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定点培训机构奖补。对市及区(市)通过政府投资、高校和企业建设、社会共建等多种方式建设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创业加速器、家庭服务就业创业广场、灵活务工市场等各类就业创业载体,达到认定标准的给予奖补。

  补贴发放期限缩短至20天

  据介绍,此前,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就业创业补贴,需到户籍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以申领创业补贴为例,创办个体工商户的,需到户籍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创业企业的,需到户籍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这既增加了政策的复杂性,也增加了老百姓享受补贴的难度。此外,户籍地申领增加了老百姓的“跑腿负担”,如平度户籍创业者在市南区创业,需回到平度市申领补贴,老百姓享受补贴十分不便。

  为了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对工作流程进行了调整,对资金审批程序进行了优化。一是业务经办下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28项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服务事项下沉到街道(镇)。新政策涉及的补贴,均可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申领,方便用人单位和老百姓就近就地申领补贴。二是打破户籍地界限。将创业类补贴由“户籍地”申领统一调整为“创业地”申领,将培训类补贴由“户籍地”申领调整为“户籍地和培训地”均可申领。三是简化审批流程。新政策实施后,各类补贴资金由市级审批全部下放到区(市)审批,统一实行街道(镇)受理初审、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查核实、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经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后,由区(市)将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此外,审批过程中,充分发挥网络系统的作用,对资金审批能通过网络核实的,尽量通过网络核实。此前,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补贴资金,申领、审核、审批、拨付等环节约需2—3个月时间,工作流程和资金审批调整后,各项就业创业补贴从提出申请到发放到位大约20个工作日,最大限度让老百姓尽快享受到优惠政策。

  文/孙贴静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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