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政协会议上,市政协委员、社保局局长耿成亮提到了一个重磅利好消息:今年起农村居民也将享受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并将分为4种形式进行,新增了“巡护”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67家机构开展护理保险业务。
今年农村也将享“长护” “长护制度是我们青岛首创的,正在逐步完善和推进中。”耿成亮介绍,自2012年7月起,青岛在城镇基本医保制度框架内建立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将原先的社区“家庭病床”、老年护理院的“机构养老”、二级医疗机构的“专护”统一合并,纳入“长护”保险保障,实行“社区巡护”“居家护理”“护理院护理”和“医疗专护”等多层次医疗护理方式,形成了家庭、社区、医院三位一体、相互承接的护理服务体系,建立了医疗、养老、康复、护理(医养康护)相结合的新型医疗护理模式,填补了国内失能、半失能人员医疗护理保障的制度空白。
“政策实施两年多来,3万多名参保患者享受了护理保险待遇,支出护理保险资金6亿元,6000多名老人有尊严地走完了生命的最后旅程。”耿成亮说。2015年1月起,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又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三险合一”,其中,“长护”保险覆盖范围首次扩大到了广大农村失能人员。为适应农村失能人员的医疗护理需求,“长护”保险制度突出了“巡护”护理形式,由村卫生室为失能人员提供上门服务,“长护”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全覆盖。
服务分4类,不设起付线 据耿成亮介绍,截至2013年年底,青岛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46万人,老年人口占全市户籍人口的比例已达18.9%,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约27万人。“‘4-2-1’家庭结构日益成为主体,传统的家庭照护模式难以为继,急需建立社会化的医疗照护体系。“而传统的医疗保障模式下,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保障参保人住院治疗、门诊大病治疗的费用。”耿成亮说,这对患慢性疾病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而言,如果选择住院治疗会有很大的经济负担和陪护压力。
耿成亮介绍,为了满足参保人不同的医疗护理需求,2015年1月1日起,本市还将长期医疗护理服务细分为专护、院护、家护、巡护四类。”耿成亮介绍,考虑到失能、半失能人员多数长期患病、年老体弱、家庭负担较重的情况,护理保险不设立起付线。
但为了确保护理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基于社会保险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对参保职工及一、二档参保居民采取不同的待遇保障水平。据介绍,目前参保职工报销比例为90%;一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比例为80% ;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只可申办巡护,报销比例为40%,如发生药品、检查检验等医疗费用,还可按照基本医保门诊大病、门诊统筹有关规定报销,年人均统筹支付300元~4000元。
护理服务至少8项内容 耿成亮告诉记者,此次关于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管理办法中有不少细化的内容,其中提到护理服务的内容包括至少8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一是定期巡诊观察病情,监测血压血糖,根据医嘱执行口服注射及其他用给药途径。二是根据护理等级进行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特殊护理,严格规范消毒隔离设施,三是处置和护理尿管、胃管、造瘘管、等各种管道,指导并实施造瘘护理、吸痰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换药、膀胱冲洗,以及实施口腔护理、会阴冲洗、床上洗发、擦浴等一般专项护理。
此外还包括采集并送检检验标本;对病情发生重大变化病人及时处理,必要时协助转诊;在护理评估基础上,对病人进行营养指导、心理咨询、社区康复治疗及卫生宣教,对病人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进行心理干预;对终末期病人进行临终关怀。
“为保障医疗护理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目前青岛对提供长期医疗服务的护理机构实行协议管理,只有具备医疗资质的机构才能进入。”耿成亮介绍,一是经卫生部门批准成立的医疗服务机构,二是经卫生、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具备医疗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才能核准进入。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67家机构开展护理保险业务。 文/本报记者 郭玉华 图/本报记者 李隽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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