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不答复”诠释权力“不任性”

2015-03-11 08:4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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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何利权

  3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有代表提出,希望国家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现代煤化工布局方面继续支持老工业基地,并在财政税收上向煤炭枯竭型城市倾斜。李克强回应说,你们的建议都很好,但我不能马上答复,我们推行税收法定原则,而你提出的正是税收方面的建议。(3月10日《京华时报》)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亮点颇多,其中一点就是立法法颁布15年以来首次修改。这部法律层级仅次于宪法的“管法之法”,在修订案中明确提出了税收法定原则。据悉,这次立法法修正案若获人大通过,税收法定原则将于2020年之前全面落实。为了避免这5年过渡期成为地方政府“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突击期,公权部门及领导干部需要具备自我限制权力的品格。黑龙江代表“申请”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李克强总理回应“不能马上答复”,正是这种权力谦抑态度的体现。

  财产权是公民立身社会的基本权益之一,国家税收得当与否直接影响到它的兑现程度。不过现实中一些地方的税收常常显得“任性”,老百姓口袋里的钱总是被随意掏去。现在立法法修正案规定税收必须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这道“闸口”,就是在挤掉地方政府任性收税的空间。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日子不好过,作为国务院总理的李克强不会不上心、不着急,但依照税收法定原则,在全国人大没有通过之前,对于这位代表的建议,政府当然无权采纳和实施。即便是口头上的允诺,也是对税收法定原则的冒犯,会给立法机关造成压力。

  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为一地百姓谋福利,这些都是政府部门的责任,但即便是出于公义为民众办事,也必须按照规矩来,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以维护地方稳定为名侵犯个人权益,以谋求地方发展为据强力上马工程项目,以保护城市环境为由“突击”限购限行,这些在地方上经常出现的“任性”行为,都忽视了程序正当的重要性—— 当这种重视目的轻视程序、依赖权力忽略法律的思维成为惯性,地方官员难免会做出伤害公众情感、侵犯公共利益的事情。李克强总理的“不答复”无疑给一些官员提了醒,无论是公共场合的讲话还是日常工作中的实践,都需要抑制权力冲动,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李克强总理近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有权不可任性”,既是指官员不能贪赃枉法、以权谋私,也指纵然出于公共目的,公权力也不可逾越法律、罔顾程序。“不能马上答复”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普通公众,都该从中感受到中央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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