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设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法院

2015-03-14 09:18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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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法律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驾护航,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代表们关注的话题。

  创新成本高,维护成本更高

  3月12日上午,济宁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陈颖代表听取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当看到“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1万件,同比上升10%”时,陈颖立即写下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字样。

  陈颖解释,之所以对知识产权案件如此关注,源于她经历过的一起案件。前些年,济宁市引进了一位海归博士,这位博士利用自己的专利技术生产一种化学原料,市场前景非常好。作为当时分管科技的副市长,陈颖见证了这家企业从无到有,一步步发展壮大的全过程。就在企业发展红火的时候,这家企业的几名关键人员突然离职,去外地参与创办了一家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没过多久,外地那家企业就将济宁这家公司告上法庭,称济宁这家公司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官司一打就是数年,历经种种波折和反复,使企业生产蒙受了巨大损失。

  山东省商业集团总经理、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董事长凌沛学代表,对自己企业知识产权遭受类似侵权的经历也苦不堪言:“创新的成本太大,维护创新成果的成本更大。往往是企业一个新产品出来后,很快就有别的企业模仿和跟进,被侵权防不胜防。”尽管屡屡遭受侵权,凌沛学表示,现在一般不会选择打官司,诉讼程序繁琐是原因之一,诉讼也会让自己产品受到牵连是另一个原因,企业只能对产品升级换代,或者采取更加严密的防范措施。

  建议设立国家层面知产法院

  知识产权案件面临立案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地方保护普遍存在,事发地法院迫于政府或者企业压力,不会轻易受理此类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最难打,费时费力不说,关键是难立案。”青岛啤酒董事长孙明波代表介绍,过去他们经常遇到侵权案件,但是到外地立案时,有的侵权企业就明确称,他们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到他们地盘上打官司,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事实上,也的确像他们所说,前些年在外地立案成功的几率很低,更不用说胜诉了。

  为破解知识产权案件立案难,2014年下半年我国相继在北京、广州和上海挂牌成立了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当前知识产权对公众和企业格外重要,甚至涉及地区和国家利益。”莱芜市委书记王良代表建议,还应再设立一个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法院,对国内和地方上诉知识产权案件进行审理。同时,在立法层面,建立知识产权诉讼证据公示制度,明确程序和规则,赋予当事人披露相关事实和证据的义务,确保最大限度查明事实,利用公正司法,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

  产权纠纷不能仅靠协调解决

  “过去我们GDP的质量并不高,肉多、骨头少,刚性不足,技术含量低,很多企业做的只是产品的研究,模仿和拿来主义为主。”青岛软控股份公司董事长袁仲雪代表认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基本上是以大规模低端制造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以量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但是,今后必须以机理研究为基础,研发新材料,推出新产品,创造新模式,以此来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袁仲雪建议:“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才能给创业者树立信心和尊严,才能建立起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

  “知识产权纠纷不能仅靠协调解决,必须加大打击力度。”陈颖认为,在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下,依靠科技,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尤其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知识产权的保护还需加把劲。“凭借法律的保驾护航,鼓励持续创新和创新成果的转化运用,最终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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