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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沙头角海关腐败窝案。检方指控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7名关员按车收取“好处费”,放行违规超量运载日用杂货的走私车辆,受贿金额75万元。旅检四科负责人在法庭上竟辩称,其收取的好处费用于沙头角海关招待费用支出。这一重案和去年年底审理的深圳皇岗海关腐败窝案十分类似。这种全科室“抱团沦陷”,从众式腐败、“潜规则”横行的现象如何破解?专家指出,打击海关抱团“从众式”腐败,要突破惩治套路。要建立明规则,强力推进信息公开,以更严密的制度设计、更严格的监管体系破除“潜规则”,让海关关员做到不想贪、不愿贪、不敢贪。
按车收钱,一个月收60万“好处费” 2014年1月1日晚,深圳盐田区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突击检查旅检四科办公室,当场发现108万元现金。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腐败窝案就此曝光。该案在今年3月19日开庭审理。记者了解到,突击行动当晚在现场搜到的现金中,记载有人名、金额等内容的信封和纸条,即有明显证据指向这7名关员的现金46.36万元。
检方指控,2013年12月初,临时负责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工作的郑小梧将该科工作人员分成三个组,利用该科负责对进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的车辆及所载物资、车上人员携带物品进行监管的职务便利,放行违规超量运载日用杂货的车辆,放纵走私人员多次走私日用杂货。
起诉书指控,旅检四科按照小汽车每车次人民币1200元(其中,按闸放行关员分得500元,带班副科长分得300元,郑小梧分得200元,“科室经费”200元)、大车(如商务车等容量较大的车辆)每车次1500元的标准,由各组组长向走私人员收取好处费后分发给科室相关工作人员。据了解,在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这短短一个月,走私人员按照上述标准共送给旅检四科7名工作人员好处费共计60.24万元。
沙头角中英街一边是香港,一边是深圳。目前我国将沙头角列为边境特别管理区,对该区域内的商品实行免税政策,在此地的香港商品售价与香港相同。由于两地日用品、食品差价明显,港货在内地受到追捧。海关关员与走私分子勾结在一起,致使门户洞开,大量奶粉、纸尿裤、洗涤用品、食品等日常生活用品走私到深圳销售。
收取好处费用于关内招待支出? “你的意思是,你这个科长做的,什么都不清楚,底下有没有人放私也不知道,但给你好处费你收,是这个意思吗?”
“是。”
在庭审现场,审判员和郑小梧之间有过这样一个对答。
旅检四科关员在庭审过程中,都将窝案幕后组织者指向了郑小梧,称是根据郑小梧的指示进行分组,标准也由郑小梧和走私人员确定。但作为旅检四科负责人的郑小梧却认为自己并非“主谋”,甚至对业务“不太清楚”。
郑小梧承认自己确实收取了好处费。
他表示,沙头角海关接待任务非常重,旅检四科要承担关内部分接待和活动费用支出,经关领导同意,在现场查验时关照关领导的朋友,收取好处费,“但这个钱是作为关内的(招待)费用支出。”
沙头角海关的招待任务到底有多繁重?郑小梧称,2013年12月初,沙头角海关办公室主任让他付清拖欠中英街16号水果档的一笔27万元的账单;2013年12月底,沙头角海关党委副书记陈锐全让他支付5万元用于支持海关承办的书画展;关领导还常常让他采购野味、海鲜等食材,以及手机、刮胡刀等礼品……
■分析
需用“明规则”驱除“潜规则”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这个事情是违法的,我很抗拒。但这是集体的事情,我不想让自己不合群,所以勉强答应下来。”旅检四科主任科员沙曼在庭审时说。
郑小梧说,“这是桥头(沙头角海关)的顽疾”,“在我负责(旅检四科)之前就已经存在”。
然而,在“潜规则”这个恶瘤下,没有谁有勇气站出来说“不”或向上级纪检部门举报,而是选择了沉默,并参与其中。
这并非个案,此前深圳皇岗海关物流监控六科副科长张斌因涉嫌放纵走私在庭审时就表示,他调到物流监控六科后,慢慢感觉到了物流公司给科里送了“好处费”,“但我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因为这种情况很普遍,我不想把自己边缘化,成为孤家寡人。”
类似沙头角海关这样的抱团腐败、前“腐”后继现象饱受诟病。即便实施轮岗制度,若不能与严格的监管制度结合起来,也收效甚微。专家指出,打击海关抱团“从众式”腐败,要突破惩治套路。要建立明规则,强力推进信息公开,以更严密的制度设计、更严格的监管体系破除“潜规则”,让海关关员做到不想贪、不愿贪、不敢贪。
“潜规则”恶瘤在不少执法部门和权力部门都存在。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认为,当前很多行业运行久了,都很难避免形成利益同谋,互相得利,有法不依,形成行业“潜规则”。因此,反腐深入要向这些行业“潜规则”动真刀、出狠招。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