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拿车补坐公车”,印证了“公车改革等于公务员加薪”的质疑并非空穴来风。这种“两头吃”的行为,显然违背了车改初衷,也是一种赤裸裸的腐败。公车改革应坚守节约开支的政策底线,发放车补不能关起门来“定标准”。 3月31日,在广州举行的监督重点跨市河流污染整治工作座谈会上,记者惊讶地发现,去年已启动货币化公车改革的深圳市,8个与会单位的10名干部,竟带有8名司机。需要具体分析的是,其中有7人,他们都参加了车改,也都领取车补。(4月3日《新京报》)
广州召开一个座谈会,却暴露出了深圳车改存在的漏洞,可以说是个意外收获。10名参会官员中居然有7人“公车照坐、补贴照拿”,表明这种现象比较普遍。官员“拿车补坐公车”,这恰好印证了“公车改革等于公务员加薪”的质疑并非空穴来风。这种“两头吃”的行为,显然违背了车改初衷,是明目张胆的腐败。
毫无疑问,如果配套措施迅速跟进,各地执行有力,公车改革在破除官本位,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开支,更加便捷、透明保障普通公务出行,特别是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遏制“车轮上的腐败”等方面,将会取得突破性进展。然而,从深圳等地试行情况来看,显然还存在一定的弊端。发车补,因为客观上增加了公务员的工资收入,一直难逃“公车改革等于公务员加薪”的非议。更何况,深圳擅自扩大了“保留公车”的范围,这显然是个漏洞,为“公车照坐、补贴照拿”预留了操作空间。
事实上,车改的重要标志,就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可见,既然领了车补,公务人员就不应该再使用公车;即便是使用,也应该使用社会车辆,并由个人埋单。同时,应对“特殊公务”严格控制,规范审批程序和费用标准,不能乱开口子。
实施公车改革,应始终坚守节约开支的政策底线。各地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务用车实际情况,鼓励公务员自行购车或乘坐社会公共交通车辆,解决公务交通问题。特别是车补,发放程序应规范清楚,发放标准应较为合理和固定,监管应更具可操作性。再者,补贴标准要征求民意,并将该项支出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发放车补,各地不能关起门来“定标准”。节约行政开支,本来就合乎民意,引进适当的公众参与,比如开听证会,更有利于改革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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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泯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