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库里捞上的娃娃鱼。
半岛都市报4月12日讯(记者 刘玉凡) 12日下午,市民刘先生在李沧区青山路和枣山路路口一水库捕鱼时,发现渔网中出现一条四爪“怪鱼”,刘先生赶紧把它放在水箱中。经过专家鉴定,这条“怪鱼”其实是条娃娃鱼,很可能为人工养殖后放生。水库老板尤先生介绍,将会把这条娃娃鱼放生。
当天下午4时许,记者在水库旁看到了这条“怪鱼”,它通体灰褐色,外形有点类似蜥蜴,身体呈扁平状。四肢上还有微蹼,体表光滑,布满黏液。经过刘先生粗略测量,这条“怪鱼”体长65厘米,重量在5斤上下。
为了确定这条“怪鱼”的种类,记者联系了胶州市联谊生态园的姜德宝经理,作为青岛市唯一一家娃娃鱼养殖基地的负责人,姜经理自2010年就开始和娃娃鱼打交道,他一眼就认出这条“怪鱼”是娃娃鱼。“根据它的头部、花纹和蹼判断,这是条真正的大鲵。”据介绍,娃娃鱼,学名大鲵,因叫声似小儿啼,故称“娃娃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这条娃娃鱼年龄在8到10岁之间,应该是正规饲养的,然后被人放生到水库里。”姜经理介绍,由于山东省内并没有野生娃娃鱼的分布,所以这条娃娃鱼可能是人工养殖的。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管理处的一位工作人员曾介绍,由于娃娃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营娃娃鱼必须持有《水生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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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