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接了一通从 “邮政局”“公安局”“检察院”打来的电话,便稀里糊涂被诈骗了48万元……近日,广州天河区法院对这起通讯信息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运营商没有按照约定准确显示来电号码,使得犯罪嫌疑人诈骗得手,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新华社7月23日报道) 远的不说,就说近的:仅仅是这两周,笔者手机上收到类似改号的短信和电话就有十几个,有来自“通讯运营商”的,有来自“银行”的,有来自“4S店”的,甚至还有来自“航空公司”的……而这些短信和电话的内容更是五花八门:有的让你“积分换话费”,有的让你“升级银行卡”,有的让你“领修车大礼包”,有的让你“航班延误机票退改签”。以前的各种诈骗信息往往还以各种“中奖”为诱饵漫天撒网,而如今这些诈骗信息也开始“升级换代”,更逼真、也更有针对性,一旦你稍微有些不谨慎,就很可能上当受骗。如新闻中这位被骗了48万元的老人,可能不怪老人 “年老糊涂”,实在是因为类似的骗局泛滥成灾,让人防不胜防——这不,近日浙江警方就破获了一起冒充“10086”号码进行诈骗的案件,案值高达200多万元。
泛滥的诈骗短信和电话不仅仅会让公众遭遇资金上的损失,很多时候这些“垃圾信息”还会扰乱大家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多不必要的困扰。那么,面对这些泛滥成灾的电信诈骗,我们就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吗?
早在2013年5月,国家工信部就向三大电信运营商下发了关于在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拦截改号电话的通知,并要求对网络设备条件进行升级改造,有效拦截。而根据业内人士的解释,改号的电话及短信大多是来自IP网络,由于IP网络的特性,信息包在转发的过程中是可能被中间环节篡改的,因此运营商有充分的理由认定,从IP网络过来的所有号码,都是不安全的,从而拒绝把这个号码作为来电号码发送给客户,这在技术上是完全可行的。而且,运营商既然提供来电显示的业务,而且用户又付费,双方就达成了服务合同关系。运营商就应该保证来电的真实性,这个保证就需要其采取一定的技术保障,如果用户因为运营商提供的“假来电”而造成资金损失,显然运营商是应该负有一定责任的。
而广州天河区法院针对新闻中这起通讯信息诈骗案,认定运营商应承担部分责任的判决,其价值恰恰就在于给电信运营商等部门敲响了警钟,如果不切实履行源头拦截网络改号电话义务,可能将面临更多受害者的索赔请求,让电信运营商在技术成本和赔偿成本之间取舍,从而“倒逼”其履行安全监管、源头防范义务,包括有效拦截网络改号电话、落实手机卡银行卡实名制、强化网上银行安全措施不给“钓鱼网站”可乘之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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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