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年仅24岁的阜阳女子娜娜(化名),今年7月初被发现在山东高密的出租屋内死亡,身上共有7处刀伤,其中脖子上的5处刀伤为致命伤。当地警方调查结果称死者为自杀,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家属对这一结果充满疑惑。8月20日,记者从高密市公安局获悉,山东省公安厅介入调查该事件,二次鉴定结果依然认定“自杀,不予立案”。 从这一案件的两次调查程序来看,对这一事件调查的“规格”是很高的,得出的结论也应当十分权威。不过,从舆论反应以及当地警方的回应来看,似乎并不足以消解人们的疑窦。例如,正在做饭的人怎会突然自杀?警方的回应是:做饭期间突然看到或想到了什么,让她立刻产生了自杀的想法。但是,到底突然看到或想到的是什么?有无证据证明?不交代清楚的话,很容易让人怀疑这只是警方的想象。
还有,把刀立在桌子上,自己伸脖子往刀口上划,一刀刀划伤后死亡。这么匪夷所思的自杀方式,到底有哪些证据支持?当地警方不能以“不便透露”为由简单回绝。此外,“写作内容符合自杀前心理状态”的那本日记里到底写了啥,如果不涉及隐私,也不能简单地以“不方便向外公示”而回绝。
经过两次鉴定得出的专业结论,应当是慎重的。而且,既然此案引起了家属的质疑以及公众的关注,那么,当事警方应用易于理解的通俗性话语阐释专业结论,结合尸检报告、勘验笔录、现场物证、书证等各方面证据,综合说明得出自杀结论的理论基础与证据支撑,同时回应各方质疑。8月26日《新京报》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
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