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海建
刘正是原江苏海安县经济开发区招商产业四局副局在地图中查看长。2011年和2012年,刘正分别从浙江引进了总投入1.5亿元和10.8亿元的两个民资项目。按照当地政府公布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他说,该拿到110万元的提成。然而,这笔招商奖励至今没有兑现。近日,刘正向海安县法院提起诉讼。(10月11日澎湃新闻) 尽管地方法院将之推入“人事纠纷”而拒绝受理,但,有关“招商提成”的不正之风,还是从潜规则处刮到舆论监督的台前。堂堂政府官员,不管是公务员序列、抑或是事业编制,竟然因“招商提成”而与地方政府撕破脸——行政法治与市场机制的分值,恐怕都因此而颜值扫地。
事情也不复杂:刘正认为招商有功,自当论功行赏;地方部门认为引资不达标,奖励无据。那么,只要把当年的“悬赏令”摆上台来看看,是非不难厘清。据称,从一份海安经济开发区2011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文件上看到,“引进总投资1亿元,且注册5000万元以上的民资项目,奖励引进人10万元”;而该区管委会2012年“双招双引”考核办法的文件中显示,“引进总投资10亿元、且注册3亿元以上的民资项目,奖励引进人100万元”。按理说,既然相关要约上没有关于税收等指标的明确限定,那么,承诺方就不能祭出隐性的“最终解释权”来搪塞。
事到这个份上,仲裁也好,上诉也罢,总不会没个说理的地方。真正值得反思的是:招商引资,还在拿“提成”诱惑官员吗?根据《公务员法》,“提成”不能算是正当收入。即便是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制度中,恐怕也不好意思大张旗鼓把“提成”的江湖规则写进激励机制。然而,在地方政绩焦虑下,“老板怎么开心怎么办”式招商引资早已走火入魔。
这些年,各地政府因为招商引资奖金不兑现、而被告上法庭的案例,不胜枚举。这里有两个肇因:一是为了拿奖,招引不择手段,项目水土不服,结果,地方部门与企业双双不满。那么,招引的功臣想要邀功,自然就容易被刁难。二是提成协议本就摆不上台面,地方政府耍无赖的先例也不少。过河拆桥,又或者人走茶凉,承诺不兑现,在“司法地方化”之下,几成死结。
“招商提成”本就是个游走在规则底线之外的蛋,急功近利让其香味扑鼻,各种变数令其臭气熏天。110万招商提成能否兑现固然需要抽丝剥茧,更重要的,是看看在各色招引政策之上,有无明显悖逆法治政府的拍脑袋决策,为数字政绩与招商丑闻埋下催化剂般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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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