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红梅
中央政法委此次通报的5起典型干预司法案例,既表明了有案必查、违规必究的决心,有助于减轻办案人员的思想包袱,促使政法机关克服等待、观望与畏难情绪,也回应了社会关切,传递出一种信号:不管是谁,只要违规干预司法,就要被追究、被查处。 中央政法委11月6日公开点名通报5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例,涉案人员被行政处分、调离岗位、免职,甚至立案查处。据悉,这是相关规定实施以来,中央政法委首次通报此类案件。 从前,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出于个人私利或部门利益,到法院请托、说情,对审判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要求,甚至公然通过行政机关公函对案件提出具体要求,不仅影响司法机关独立办案,也破坏司法权威和公正。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筑起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
“两规”文件发布后,公检法及各省市均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但落实情况如何,公众却无从知晓。按照“两规”要求,对于干预司法和插手案件的处理一般有三个核心环节: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记录;由党委政法委对情况做通报;同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责任追究。而现实中,干预插手案件的一般是领导,过问案件的往往是同事、同学、领导和朋友等熟人,碍于情面,一些政法工作人员不敢记录,相关部门也不敢通报、不敢查处。
此次中央政法委点名通报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插手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例,对涉案人员的单位、职务、姓名及违纪违法的时间、经过、处理结果都进行了详细说明,既表明了有案必查、违规必究的决心,有助于减轻办案人员的思想包袱,促使政法机关克服等待、观望与畏难情绪,也回应了社会关切,传递出一种信号:不管是谁,只要违反了规定,就要被追究、被查处。
不过,中央政法委此次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报送上来的多起案件中选出的,实际发现的案件远不止这么多。鉴于目前各地对“两规”的认识仍有差别,落实情况参差不齐,相关部门尤须加强案例通报,不断重申司法禁区,这样既可以回应社会关切,也可以强化警示教育的效果,让不能过问、不该过问成为一种政治纪律和行为规范,倒逼“两规”更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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