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代,一些信息特别是个人信息俨然成了“唐僧肉”,谁都想吃上一口,而且往往轻易就能够得手。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受侵犯,除了刑法明确与严惩之外,我们更需要一部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建立起一堵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防火墙”。 把自己的手机借给自称没电急用手机的“快递小哥”,在随后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唐女士眼看着自己银行卡里的12万元分多次被转走。让唐女士没想到的是,满脸诚恳的“快递小哥”实际上早已在网上通过1500元买下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和网银信息,假借手机盗走SIM 卡后,获取验证码完成转账。(3月17日《新京报》)
唐女士的遭遇很是骇人听闻:把手机借给“快递小哥”五分钟,自己的12万元存款竟然就不翼而飞了。但事实上,类似的事件并不少见。比如此前,西安的周女士,把身份证、户口本等借给了一个朋友,结果成了一笔4.5万元贷款的担保人,遭到扣工资还款的境遇。再比如,近日上海警方处理了两起出售个人信息的违法案件:一起是网店“管家”林沛,其窃取客户资料出售,短短3个月的时间内,获利高达3万多元;另一起是两名快递员出卖客户个人信息,0.7元一条,牟取非法所得六千余元。
对此,民警提醒市民,不要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手机网银要不定期修改密码,手机要安装杀毒软件,防止木马入侵,如此等等。确实,防骗要靠个人。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个人证件等,是不能随便外借、随便透露给他人的;比如身份证等用以办卡、办电话号码等时,复印了之后,有必要在复印件上标注“再次复印无效”等字眼。但面对花样翻新的各种骗局,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难免还是有“防不胜防”的感叹。
信息时代,一些信息特别是个人信息俨然成了“唐僧肉”,谁都想吃上一口,而且往往轻易就能够得手。虽然刑法等法律中,确实有“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但这两项罪名,其相关构成要件、违法标准等都是比较高的。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违法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都是“小打小闹”居多,或者以“小打小闹”开始,很难被追究刑事责任,很难形成威慑力。
很明显,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受侵犯,除了刑法明确与严惩之外,我们更需要一部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需要用更加详尽、具体与标准化的法律规定,建立起一堵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防火墙”,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环节与措施进一步前置。事实上,《个人信息保护法》2003年就被提了出来,而相关提议、议案甚至法律草案等,也早已经摆上了相关部门的案头。我们期望这部被寄予了厚望的法律,能够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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