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解教师队伍建设难题 育龄女教师多可增编5%

2016-04-18 07:3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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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东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出台了5大方面17条措施,全力破解困扰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诸多难题。针对当前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教师配置、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课时管理、绩效分配、短缺学科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意见。育龄女教师较多的中小学,可适当增加教师编制。对教师的工作课时量也有要求:教师兼职管理工作的,课时量不得低于标准的三分之二。

  将重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意见中,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问题被摆在了第一位。2016年上半年将重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在县域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部分事业编制用于补充中小学教师;县域内难以调剂的,由设区市在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

  中小学年级学生数达到标准班额数的,仍按照原有规定的教职工与学生比例核定编制;年级学生数达不到标准班额数的,小学按照年级(教学班)配备2.4名、初中按照年级(教学班)配备3.7名教职工的标准核定编制。

  记者注意到,破解女教师生二胎造成的师资紧缺问题也列入其中。按照规定,承担示范、实验、双语教学任务的中小学,举办民族教学班或有寄宿学生的中小学,安排教师脱产进修、现代化教学设备达到一定规模的中小学,承担教学点管理任务的乡镇中心小学,以及育龄女教师较多的中小学,可按不超过教职工总量5%的比例增加教师编制。严格控制学校专职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占教职工的比例,高中一般不超过15%、初中一般不超过12%、小学一般不超过9%。

  提升高、中级教师岗位数量

  此次教师改革中提出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制度。在现有标准基础上,中学高级和中级岗位比例设置上限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小学高级和中级岗位比例设置上限分别提高7个百分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要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对因历史原因产生的超过专业技术岗位数额聘用的人员,要通过自然减员、交流轮岗、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内,不得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总量评聘人员。认真落实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等有关规定,严禁学校专职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占用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初、高中教师日均至少2节课

  2016年年底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制定和细化不同教师岗位课时量标准(包括兼职人员)。中小学教师课时量标准,要综合考虑课程的难度、备课时间长短、作业批改量、教学班级和学生数量等因素确定,不同学科每周最低课时量,小学一般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高中不低于10~14节。这也就是说,按一周五天工作日来算,小学教师平均每天要教2.4节课,初中和高中平均每天至少教2节课。

  中小学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并在考核基础上,自主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式和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进一步提高课时量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切实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

  两年内解决学科教师短缺问题

  山东将加大短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用2年时间切实解决学科教师短缺问题。县级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中小学有空编需补充短缺学科教师的,要做到有编即补。

  拓宽短缺学科教师解决渠道。中小学新增教学辅助和工勤人员一般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空出的编制主要用于补充教师。加强农村学校英语、音乐、美术、体育、科学、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强化学区内教师资源统筹配置,学区内教师可统一安排使用,实行短缺学科教师走教,实现学区优质师资共享。

  记者 魏海洋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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