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评论员 韩金惠
一些医院及血液中心对互助献血者是否为患者亲友不进行核实,给了血贩子以可乘之机。医院在解决“血荒”的同时,更要弥补互助献血制度的漏洞,从程序上严格把关。此外,公安机关也须加强证据搜集,提高血贩子的违法成本。 春节以来,我国多个地区医院出现血荒,全国50多个大中城市供血不足,一些医院甚至因为缺血停掉了80%的手术,“血贩子”操纵的卖血利益链条日益凸显。在江苏,血贩子长期聚集在苏州红十字血液中心路边组织卖血,卖血者卖出两个单位血小板可以得到400元,而血贩子卖给病人家属是1200元,血贩子老板年收入上百万元。(4月26日山东卫视)
买票有票贩子,挂号有号贩子,输血有血贩子,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生活在了这样一个贩子猖獗的环境中。无偿献血理念发展到今天,可以说深入人心,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年收入上百万元的血贩子,着实令很多人感到震惊,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打击无偿献血的积极性。
和所有的贩子一样,血贩子的猖獗无非两个原因。其一,有需求就有市场。以今年为例,春节以来,就有多个城市的医院出现“血荒”,一些城市血库库存量已在警戒线之下。患者急需用血,医院的库存又不足,血贩子们于是就有了巨大的市场。其二,获利高而违法成本低。尽管血贩子的价格要比医院高出四五倍,但是在这种非法的暴利交易之下,因非法组织卖血罪被判刑的血贩子并不多。
2013年,北京积水潭医院附近发生血贩子因争夺地盘斗殴事件时,法律人士就已经指出问题背后的根源——实践中,血贩子被追究刑事责任大多集中于不同血贩子之间因“业务竞争”导致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这主要是由于认定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存在较大困难。按照法律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一般表现为动员、拉拢、联络、串联、制定计划、下达命令、分配任务、出谋划策等形式。但是,血贩子与患者之间大多是偶然联系,而且是通过互助献血的方式,由血贩子带着事先找好的“献血人”和病人到医院血库填写互助献血单,然后到正规的红十字血液中心献血,并获得献血证,经医院认可后,病人就可以在手术中用血。在这一过程中,一些医院及血液中心不会对献血者身份(即是否为患者亲友)进行核实,给了血贩子以可乘之机。
也就是说,血贩子猖獗至今,主要是钻了互助献血的空子。所以,医院在致力于解决“血荒”的同时,更要致力于弥补互助献血制度的漏洞,做到从程序上严格把关。此外,公安、司法机关也必须重视血贩子现象,加强证据搜集,使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不要出现新闻中“报警一小时无人管”的尴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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