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出台意见 每年让两成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2016-06-25 08:50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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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为切实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青岛市总工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关于精准扶贫帮助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实施意见。根据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工会组织将推动困难职工解困(缓解困难)和脱困(脱离贫困),实现困难职工“医、业、学、房、保”五项保障,即基本医疗、就业创业、子女助学、住房安全、基本生活有保障。按照上级工会和我市扶贫开发工作目标要求,工会每年实现解困脱困的比例达到建档困难职工的20%以上。

  ■范围

  四类人群纳入扶贫范围


  根据“实施意见”,工会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工作对象是各级工会的建档困难职工,以及在结构性改革过程中新产生的困难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困难群体: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低保户;二是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低保边缘户;三是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意外致困户;以及符合以上三款所规定条件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

  ■方法

  工会救助“量体裁衣”


  全市工会组织将按照“挨家挨户摸底、因人因地施策”的原则,既要做到精准识别,一户不错、一人不漏,又要量体裁衣、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切实做到解真困、真解困、真脱困。

  全市将全面摸底排查困难职工群体基本情况,规范精准识别的标准、程序、方法,健全完善困难职工档案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建档立卡的真实性、准确性。坚持动态管理、依档帮扶的原则,让困难职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推动在档困难职工优先享受到政府的救助政策,发动社会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合力。坚持一户一策,因困施策,精准帮扶,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发挥工会组织优势,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帮扶服务,做到区别情况、分类帮扶、因人施助、标本兼治。加强对帮扶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的监督,专款专用,主动公开帮扶资金的来源和走向,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杜绝关系帮扶、人情帮扶和随意帮扶。

  通过工会帮扶服务,让因病致困的得以缓解;让遭受意外灾害的解决燃眉之急;让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得到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让下岗失业的实现上岗就业;让子女入学困难的享受到及时救助和跟踪服务;推动欠薪欠缴社保的纳入社会保障兜底;搞好与农村扶贫政策衔接,推动困难农民工享有城镇均等化公共服务。

  ■政策

  “惠工工程”探索医疗优惠


  据介绍,全市将按照 “五个精准”的要求,围绕解决困难职工“五保障”,深入研究分析职工不同困难程度、致困原因、帮扶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帮扶,做到区分情况、因人施助、标本兼治、精准帮扶。

  推动有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充分享受政府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政策等。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根据困难职工需要和市场需求,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困难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对患大病、重病,经医保报销后仍然难以承担医药费的困难职工给予医疗救助。通过实施“惠工工程”,探索与医疗单位建立协作关系,借助医院、药店等惠工工程签约单位服务平台,为患病的困难职工提供优惠服务。通过最大限度地组织动员困难职工参加工会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提高他们的抗风险能力,破解职工因病致困的难题。

  不让困难职工子女辍学

  推动国家、省、市助学政策的落实,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申请助学贷款和学杂费减免。加大工会“金秋助学”帮扶力度,努力实现确保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学,实现工会助学活动的常态化、长效化、社会化。协助政府统筹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强化社会救助托底功能。

  根据困难职工的新需求新期待,开展多样化帮扶和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充实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创新和完善劳动争议调处,及时介入各类劳动权益纠纷,建立快速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等案件 “绿色通道”。探索“互联网+”服务职工平台建设,为困难职工提供多样化、全方位服务。 (记者 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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