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青岛市科技局了解到,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青岛、深圳等城市列入国家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城市,试点时间自2016年8月起,为期3年。
据介绍,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投融资工作对国家创新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广州市等72个地区和单位开展专利质押融资、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此次确定的专利权质押融资示范名单包括广州市、成都市、无锡市等11个地区和单位;专利保险示范名单包括南京市、济南市、深圳市等9个地区和单位;专利权质押融资试点名单包括青岛市、沈阳市、长春市等40个地区和单位;专利保险试点名单包括烟台市、安阳市、佛山市等12个地区和单位。
记者了解到,专利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是当前知识产权金融的主要产品,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起到了重要积极作用。此次试点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的有关精神,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投融资工作对国家创新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引导和促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创业投资等各类金融资本与知识产权资源有效对接,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多元化发展,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动科技创新、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重要的工作部署。
据介绍,2015年,青岛市知识产权局创新工作思路,在全国首创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新模式,“青岛模式”主要包括协调建立专利管理、银行、保险、担保“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全国首创保险、担保、银行共担风险的专利质押保险贷款新模式,出台了贷款贴息、保险费资助、服务费资助与评估费资助“四补”引导政策,新模式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一条便捷、低价的知识产权融资途径,启动半年以来,有13家企业获得银行审批贷款3960万元。今年,我市将以建设国家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我市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优化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环境,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快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融合,拓展基于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多元资本投入机制,引导金融资本向高新技术产业转移,改善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环境,全面促进知识产权工作创新发展。 记者 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