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明年提高 2020年缴费并档

2016-09-06 09:51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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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肖玲玲

  9月5日,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完善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2017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有所调整,其中一档缴费成年居民每人缴纳370元(比2016年增加20元),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每人缴纳175元(比2016年增加45元),大学生每人缴纳110元(比2016年增加10元)。同时,2017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各类参保人员财政补贴标准也有所提高。政策将自2016年9月1日起实行。

  调整原因|医保支出压力越来越大

  青岛市原城镇居民医保和原新农合均采取定额筹资方式,2015年上述两项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每年仍按定额进行筹资,个人定额缴费,财政定额补贴。从实际运行看,目前居民医保筹资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尚未建立常态化的筹资增长机制。特别是随着近2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提高,医保支出的压力越来越大,居民医保基金可能面临“穿底”的风险。二是筹资责任失衡。近年来,受各种因素制约,个人缴费增长较缓慢,且年筹资额占居民收入比例逐年降低,同期财政补贴增长较快,不利于居民医保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定额缴费机制不利于常态化筹资增长。

  调整目标|2020年实现居民医保缴费并档

  记者了解到,《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初期,本市成年居民分两个缴费档次缴费。国务院要求各地居民医保并档运行应在2~3年内完成。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有关材料也明确提出了“逐步统一缴费档次”的目标要求。“鉴于本市两档参保居民的缴费差距和待遇差别较大,为减轻财政和农村居民压力,经研究,拟在4年内,即在2020年完成缴费并档。同时,居民两档的报销待遇也将逐步调整,在2020年实现待遇并档。”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具体来看,因受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老龄化程度、科学技术进步、医疗服务成本增加及待遇刚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本市当前的一档筹资标准不变将难以继续维持原有报销水平。借鉴外地有关实践经验,本市拟用4年时间,小幅提高一档居民缴费标准(年均增加值20元左右),同时实现二档逐年向一档靠近,到2020年两档并轨。各级政府根据地方财政情况和国家政策,对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给予合理财政补贴。

  调整标准|从2017年度开始逐年提高

  经测算确定,自2017年度开始,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各类参保人员均以本市上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并按此基数测算下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各类参保居民年度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比例和财政补贴标准。其中,一档缴费成年居民按缴费基数的1.1%左右缴纳;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学生儿童自2017年度开始按0.53%缴纳,并逐年有所提高,到十三五末达到按1.1%左右缴纳,与一档缴费成年居民实现并档运行;大学生按缴费基数0.35%左右缴纳。各级政府根据地方财力情况和国家政策,给予合理财政补贴。

  针对2017年本市居民医保的具体筹资标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5年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885元。按照上述原则测算确定的2017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是:一档缴费成年居民每人缴纳370元(比2016年增加20元),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每人缴纳175元(比2016年增加45元),大学生每人缴纳110元(比2016年增加10元)。

  2017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各类参保人员财政补贴标准是:一档缴费成年居民,每人补贴560元(维持原标准);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每人补贴480元(比2016年增加40元)。

  因此,2017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各类参保人的总筹资标准为一档缴费成年居民每人930元(比2016年增加20元),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每人655元(比2016年增加85元),大学生每人590元(比2016年增加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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