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岛城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推动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选树学习宣传常态化,着力完善市、区市(市直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庄)四级好人推树机制,逐步形成上下联动、覆盖全面的工作格局,推出了一批叫响全国全省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早报与市文明办联合推出“德耀中华·大爱青岛”栏目,讲述岛城普通市民身边好人的故事,展示我市为发挥好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榜样示范作用所做工作,介绍树立好人有好报价值导向的各种褒扬激励机制。
青岛,因为频出“好人”“善举”而闻名全国。截至目前,我市先后有24人当选全国、全省道德模范,26人获提名奖,63人荣登“中国好人榜”,192人被评为“山东好人”,23人被评为“山东好人之星”,510人被评为“青岛文明市民”,形成了特色鲜明的“青岛好人”群体,培育了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有力提升了城市内在品质和文明形象。
■建设历程
从岛城评选走向全国参选 回顾我市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历程,主要走过了以下四个阶段。从2004年起,我市坚持每年组织开展 “感动青岛”十佳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评选活动坚持将视角对准普通市民,重视人物故事和“感动”细节。 2007年起,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坚持每两年一届,组织开展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我市将“感动青岛”十佳道德模范评选与全国(全省)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结合起来,评选工作更加注重人物的一贯表现,在人物的事迹类型上更加注重全面性和均衡性,坚持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型并重,做到全面覆盖。
从2012年起,省文明办全面启动了“山东好人”和“山东好人之星”评选活动,我市启动了“十佳文明市民”月评活动,将“十佳文明市民”月评与“山东好人”“山东好人之星”“山东十大年度人物”及每年底“感动青岛”十佳道德模范评选结合起来,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评选推荐工作走向常态化。从去年5月份开始,中央、省文明办全面启动了“身边好人”线索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线索数量作为好人推荐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我市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村庄等广大基层单位踊跃参与,将发生的身边好人好事随时通过手机、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发送推荐。截至2016年8月31日,我市共推荐好人线索205255条,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推荐评选实现常态化。
■特点趋势
个人模范到抱团行善 随着评选活动的开展,我市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表彰宣传工作呈现出4个特点和趋势。在典型类型上,由个体典型为主向群体性典型不断增多转变;由过去的一个个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个体更多地向好人团队、群体和组织转变。全市涌现出“笑姐”爱心助残团队、蓝天救援队、青岛好司机、支教岛等一批好人团队和组织。 2014年7月,我市成立青岛好人联合会(现更名为“好人文化促进会”),将历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组织起来,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升的同时,进一步抱团行善、合力积德,持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感召带动更多人做好事、当好人,最大限度地放大了“好人效应”。
好人向“年青化”转变 从“背母求学”的80后女孩孙莎莎到“义务支教”的90后大学生郭送、再到热心公益的“海归”青年田鹏飞和全国五星志愿者李延照,更多的青年人走上了身边好人、“感动青岛”的获奖舞台,他们年富力强、充满活力,以自己的模范言行和崇高精神感动、带动了更多的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在单位参与上,由“被动推荐”向“主动选树”转变。各单位对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学习评选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参与深度不断提升,特别是很多企业将这项工作作为对内加强文化建设,对外展示企业形象的重要载体,主动地做好各项选树、推荐和宣传工作,取得了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与此同时,媒体宣传也由“一般宣传配合”向“深入挖掘推树”转变,由过去的接受任务、做好宣传转变为积极主动地参与挖掘、推树、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
■重点工作
评选视角对准普通市民 在具体实际工作中,岛城注重找准评选定位,用凡人善举传递社会正能量。在评选过程中,广泛动员群众推荐和评选他们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身边道德榜样。把视角对准普通市民,把重点放在基层单位,注重挖掘宣传群众身边的感人故事和先进人物。自2003年至今,已推出近800名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各区市树立道德典型1200余名。这些道德典型都是普通职工、农民、学生、医生、教师、军人、警察和社区居民,是群众中的“平凡英雄”,事迹朴实无华、可信可学,充分体现“群众评、评群众”特点,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确保评选公信力和权威性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一个环节不少,一点标准不降,确保推选出来的道德典型得到社会公认,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每月产生30名至40名候选人,通过媒体公布,接受群众评议和投票,投票结果作为重要参考提交月评活动评委会。建立评委库,邀请历届各级各类道德典型代表和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加入,每月开展月评工作,确保评审意见的广泛性和综合性。典型经初评产生后,还要通过网络进行社会公示,在相应范围征求意见,畅通监督渠道,增强群众话语权和评判权。
让好人做好事有好报 为提升道德榜样示范带动效应,全市浓墨重彩宣传模范事迹,大张旗鼓进行颁奖表彰,引导人们学习先进、争当模范,把评选的过程变成让人受教育的过程,变成引领社会价值取向的过程。另外,对日常涌现的新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坚持第一时间介入,抓住热点,通过组织媒体宣传、开展主题活动等,放大榜样力量,提升示范效果。
全市健全完善褒扬激励机制,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修改完善《青岛市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帮助模范解决工作和生活中实际困难,让好人“有德”也“有得”,为护佑良善提供持久有力支撑。据统计,近5年来,全市上下共计发放帮扶资金450多万元。同时,给予道德模范崇高社会礼遇,坚持市领导走访道德模范制度,邀请道德模范出席全市春节联欢会、茶话会以及国庆节、啤酒节等重要节庆和社会活动,形成礼敬模范、关爱模范的良好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