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苑广阔
近期,在公安部直接指挥下,公安机关破获了一个跨25省区市的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01名,铲除42个信息泄露源头,摧毁了9个涉案地域广、涉案人员多、信息数量、种类及涉案金额大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记者调查发现,在此案中,包括银行职员、电信人员、快递公司职员、航空售票点负责人等,成为信息泄露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本报10月11日A20版报道) 网络时代,信息泄露案件并不鲜见,而在这起由公安机关最新侦破的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一大“看点”是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勾结在一起,形成了一种“专线式犯罪”。就在这一条条个人信息贩卖的专线下,无数公民个人信息被当成是商品大肆贩卖,链条上的每个人都按照“贡献”大小进行利益分配。
俗话说打蛇要打七寸,既然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已经形成“专线式犯罪”,那么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政府职能部门,就应该从信息泄露的源头入手,重点查处这一灰色生意链条上的“上线”。记者的调查发现,包括银行职员、电信人员、快递公司职员、航空售票点负责人等,成为信息泄露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意味着他们就是“专线式犯罪”中的“上线”,是整个犯罪活动得以实施和成功的关键。
因此,除了需要国家从法律与制度层面入手,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之外,最关键的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系统,以及快递公司、售票机构等加强内部管理,严防“内鬼”泄密,而一旦被查实是内部人员造成客户信息泄露外流,除了追究“内鬼”的法律责任之外,还要严肃追究相关机构和单位的连带法律责任,督促和倒逼他们加强内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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