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李晓哲 报道
半岛都市报12月29日讯 因为是熟人没签合同,导致7万多元工资没有着落;工资都发了,但离职后高温补贴等福利也没发,只因合同中没写明;给分包单位做消防安装,工程都完工了,20多名工人的30多万工资还没着落……12月29日上午,市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连同各区市政务服务热线同步开展欠薪维权专题活动,为劳动者讨薪。
此次活动是市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后启用新平台新系统组织开展的第一次欠薪维权专题服务活动,在一个小时的接话过程中,通过政府金宏网视频会议系统,12345受理中心与各区市政务服务热线实时联动,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实施在线调度、音频视频交流,第一时间受理并转至责任单位办理,提高了市民反映问题的办理效率。
活动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现场回应,接话期间共受理市民来电39件,其中现场接入局长接话8件,市民来电主要反映拖欠工程款、个人工资、欠缴保险、扣押补贴等问题。在受理的来话中,5个问题由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直接与市民交流,3个问题由市城乡建委建管局副局长直接进行了答复,其他31件问题由市政务服务热线即时转办责任单位抓紧落实处置。各区市在分会场共接听32件。
对于维权职工,工作人员建议在入职时与单位签订留存书面劳动合同,工作中也要注意留存工资条、考勤记录、规章制度等证据,避免维权时因证据不足导致权益受损。
■热线 工资发了补贴福利没发,咋维权? 当天市民吴先生打入的是第一个局长现场办理的热线,他反映自己跟妻子、弟弟之前在市南区大福地酒店的后厨工作,三人离职以后,4000元左右的工资一直欠着,“我给老板打电话,刚开始让我们10月20日去拿钱,去了又说让再等等。那之后我天天打电话,老板干脆不接电话了。”据他说,自己当时没有签合同。
而像这样没有签合同的情况还不少,一位市民反映他在“食客乡”工作,从9月工作到12月,工资只发了1000元,而这些钱也是打到同事卡上再给的他现金,无法以此作为用工证据。对于同样没有签合同的他,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韩猛询问他是否有其他的证据能证明这个劳动关系,对方表示只有一张考勤卡。“很多欠薪是因为没有合同,用工方又觉得拿不出来证据所以一直拖着。”韩猛说,没有签劳动合同或用工合同,维权的难度比较大,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而这些证据除劳动合同外,还有考勤记录、工资条等。一旦出现了这种情况,应到所在区市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到劳动仲裁部门仲裁。
市民贾先生称,他跟20多位工人一起,之前在台柳路天怡景园工地安装消防管道和消防报警设备,是给“山东久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干的,从今年7月到9月4个月的工资一直拖着,等到现在也没有信儿。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副局长梁斌说,据他所知这个工程已经交付了。而贾先生声称,他们工友30多万元的工资也只给了7万元。
除了工资以外,职工的个人收入还包括各种补贴、奖金等,这部分如果被拖欠了如何维权?当日高女士反映的就是这种问题,她说她与“民安人力资源公司”签署合同,到平度一项目上工作,属于劳务派遣。2016年6月辞职以后,她发现自己的工资发放到位了,但是高温补贴等补贴、福利没有了,“我从2013年在这个项目上工作,以前都会有的,但2015年就没有了。”对于这种情况,现场答复是,因为她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讨薪需要跟劳务派遣公司追讨;她所提到的费用中,加班费应该由用工单位发放;并且,一些费用是用工单位与个人约定俗成的,如果职工要想维护自己的这部分权益,需要在合同中明确。
另外,据韩猛介绍,签订劳动或雇佣合同是法律规定的,如果用工单位在用人1个月后不足1年的期限内,仍然不签订用工合同,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情况核实后将会对用工单位进行处罚,用工1个月后的每个月都需向被侵权者发放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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