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调查:谁为他们的成长护航

2016-12-30 09:53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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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徐军

  



  相比近几年来备受关注的留守儿童等群体,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一个隐匿的、并不被人们所广泛知晓和关注的群体。“他们未曾犯罪,却要承受父辈犯罪所带来的的压力和痛苦;他们无法选择家庭,但家庭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人生轨迹。”在一份关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调查报告中,这样形容这些孩子们的境遇。离开父母的他们生活有怎样的遭遇?他们面临着哪些为人所不知的困苦?他们的家庭又是怎样的?本报记者在最近两周内,采访了多个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了解这些孩子的生存现状。

  



  特殊的群体

  12月14日,当天青岛最低气温-3℃,是入冬以来最寒冷的一天。早上6点,家住城阳区河套街道 的李义道早早起来,在村口坐上901路公交车到城阳区政府站,转乘502路公交车。大约三小时后,他到达了目的地——位于市南区山东路上的帝威国际大厦,这是青岛市红十字会所在地。

  和三个月前来这里的目的一样,57岁的李义道是来青岛市红十字会小草基金(下简称“小草基金”),给7岁的孙女苗苗领取2016年最后一个季度的救助金。他的独子因盗窃、抢劫罪,在六年前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拿到一张1500元钱的支票,李义道歪歪斜斜地签上自己的名字,为防折损,他小心翼翼地将支票夹在孙女的作业本里。走出大厦,李义道穿过地下通道走到公交站,准备原路返回。春夏秋冬,每季度一次这样的往返,李义道已经走了10多次了。  

  和李义道一样,当天来给孩子拿救助金的有十多人,他们中大多数是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其他亲友,孩子们每月的救助金从500元至1000元不等,每季度领取一次。这些接受救助的孩子最小的不到3岁,最大的接近16岁。在这个公益组织成立的4年里,已经完成救助的孩子有17名,正在救助16名孩子,总支出有60多万元。特殊的是,除其中一两位孩子外,其他约30名接受救助的孩子是父母一方或者双方在监狱中服刑,导致孩子的监护缺失或监护不足。小草基金是国内首个专门救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公益组织,目前正在救助的16名孩子中,15名孩子父母一方或双方在服刑。这些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被小草基金的工作人员称之为“失依儿童”。

  全国有多少因父母服刑而失依的未成年孩子?一个引用较为广泛的数字是2005年司法部的调查结果:截止到2005年年底,在我国监狱服刑的156万名在押犯中,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近46万人,占押犯总数的30%左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总数逾60万。这是可查的来源于权威机构的最近数据。

  目前在青岛又有多少因父母服刑而失依的儿童?记者咨询了民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均未获得具体数字。小草基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该公益组织成立之初,司法部门曾提供过一个数据,“发现青岛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有一千多名,其中生活极度困难的有近百名”。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相比留守儿童、孤儿等广为人们所知的特殊群体不同,父母双方或一方服刑而造成的“失依儿童”的权威数据和相关报道并不多,而且他们的生活状态也并不为大多数人知晓。

  



  父辈的罪过

  回忆起儿子入狱前后的几年经历,李义道有很多的懊悔、愤恨和无奈。在他心里,所有的事情源于一场车祸和自己对儿子的教育不够。

  李义道回忆,儿子21岁时骑摩托车在一个路口,被一辆左转的三轮车撞倒,三轮车的玻璃扎进儿子的脖子,胳膊也严重受伤。李义道告诉记者,事故发生时“对方没打转向灯”,他认为事故责任方应是对方而不是儿子,但考虑到起诉费用和对方赔偿能力有限,即使他胜诉也难以拿回赔偿,他们并没有起诉。在儿子住院十几天后才捡回一条命,车祸赔偿之事也就不了了之,包括医药费在内,对方没有支付一分钱的赔偿。        

  出院后儿子右臂半瘫痪,意志大大消沉,李义道早出晚归走街串巷卖煤,对儿子问之甚少。他不清楚何时起,儿子和村里的几个无所事事的年轻人混在一起, “他们拆变压器,变卖其中的铜,后来又有一次抢劫。”李义道说,在儿子参与的一次抢劫加油站后,同伙被警察抓住。李义道劝儿子自首,但儿子选择了躲逃。躲逃的三年里,李义道的儿子和一位菏泽来青务工的女孩相识,成了男女朋友并未婚先育。躲逃的第三年,李义道的儿子被绳之以法,此时女朋友才知道他有罪在身,随后一怒之下自己返回娘家,而他们的女儿苗苗才仅仅1岁多点。

  记者梳理接受救助孩子的信息了解到,和苗苗类似,这些孩子的父母一方或双方服刑,罪名包括抢劫、盗窃、吸食或贩卖毒品等,甚至还有的是家庭争吵中,丈夫失手杀害了妻子。而且很多孩子的父母是在其中一方服刑后,另一方选择离婚出走;或者像李义道的家庭一样,本来双方就没有结婚,而事后选择离开;也有的孩子原本就生活在单亲家庭之中,其父(母)服刑后则失去了依靠。

  像苗苗一样,父母双方均不在身边,这些还处于儿童期甚至是幼儿期的孩子们,不得不跟随年事已高的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而爷爷、奶奶无能为力或者已经过世的孩子们,则只能再投奔到其他亲戚家中,甚至有的孩子由父母的朋友代为收养。

  现在正在接受青岛红十字小草基金救助的15个孩子,在沦为“失依儿童”时,多数还处于幼儿期,他们的父母罪行严重的刑期长达十几二十年,甚至是无期徒刑。在这些孩子的幼年、童年 成长期,没有完整的父爱、母爱的陪护。父母一方或双方在监狱的刑期,也成了孩子和家庭的另一种“刑期”。

  破碎的家庭

  处于年富力壮时期的父母入狱服刑,常常让整个家庭变得几乎是破碎不堪。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家庭和生活情况方面的数据性资料,记者未能从相关部门获悉。2008年8月至2010年4月,民建山东省委妇委会、青岛市妇联、青岛大学三方联合组成课题组(下简称“课题组”),采用抽样问卷调查形式,对青岛某监狱412名服刑人员进行家庭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服刑人员中30%的家庭是离异的,“在离异的犯人中,有75%的家庭是在他们入狱后解体的,并且,配偶再婚和弃家而去的比例高达53%,(未成年的孩子)由父母、朋友抚养成的占46%,无人监护的占7%。”

  李义道告诉记者,苗苗妈妈每年回来看望苗苗的次数仅有几次,苗苗对妈妈的感情也明显淡薄。记者调查采访中发现,苗苗的遭遇并非个例,甚至还有比她生存状况更让人担忧的孩子。

  家住市北区的凯凯,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父母就因罪被判入狱,凯凯由70多岁的奶奶和50多岁的大伯来照顾,六年后母亲出狱时,凯凯已经要读初中了。住在姑姑家的琛琛,在不到1岁时父母离异,不满2岁时父亲就因为贩毒而入狱,爷爷在琛琛的爸爸入狱第二年去世,奶奶已经年近八旬,琛琛从小在姑姑家长大,姑姑、姑父对他非常疼爱,“当成自己孩子照顾。”琛琛的妈妈并不抚养他,但差不多每周能来看他一次。家住市北的蓓蓓就没有这么幸运,在父亲入狱、母亲出走后,由60多岁的姑姑收养。

  对于这些处于困境中的孩子来说,他们的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无论是已经离婚还是离家出走组建了新的家庭,还是杳无音信,对孩子的照顾和抚养都明显减少甚至缺失;孩子由爷爷、奶奶或其他亲属照顾的,则又因爷爷奶奶年龄渐老,种种疾病缠身而生活困苦;而对于另一方没有离婚也没有离家出走的,一个人既要照看孩子也要设法赚钱养家,生活则是倍加艰难。

  疾病的困扰

  “祸不单行”,这让很多服刑人员家庭有着切身的感受。重重困难中,最让他们担忧的,就是疾病来袭。

  年仅1岁多时,聪聪被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在白血病中属高危类型),他的爸爸刚服刑10个月。聪聪老家在临沂,2012年的9月,聪聪和双胞胎弟弟在青岛出生时,爷爷、奶奶从临沂赶来照看他们。2013年6月,聪聪的爸爸因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10个月,此时聪聪和弟弟才10个月大。2014年4月,聪聪刚被诊断出白血病。

  聪聪的爷爷秦立进原以为孙子的病很快就能治好,但没想到两年半时间过去了,聪聪的治疗仍在继续。两年多来,聪聪几乎全是在医院度过,最长一次连续住院300多天。青岛市妇儿医院血液科医师庄超告诉记者,聪聪现在处于化疗之后的骨髓抑制期,各种血项低,最担心的就是出现感染,一旦感染仅抗感染药就上千元一支。聪聪治疗还需要半年时间,暂时还不需要造血干细胞移植,但还有复发的可能。如果化疗结束后病情再复发,则要考虑骨髓移植。而一旦进行骨髓移植,则可能需要几十万甚至近百万。

  “这两年多的治疗已经花了快一百万了。”秦立进告诉记者,一开始孙子医保不在青岛,40多万是自付的,后来医保转到青岛后,60万左右的花费报销了一半。到处找亲戚、老同学借钱,为了给孩子治病,秦立进甚至考虑过卖肾,但被医生严厉斥责。秦立进告诉记者,虽然儿子入狱,但儿媳对这个家庭不离不弃,每天照顾聪聪正在上学姐姐和弟弟,白天、晚上去干钟点工赚钱,一个月有不到3000元的收入,能维持生活,但根本不够治疗费。

  “青岛的好心人真多。”秦立进向记者感叹,2015年1月起,小草基金给聪聪办理了每月800元的救助。聪聪患病后,他们一家当时暂住的合肥路街道帮助申请过2万元的补助,社会上的爱心人士累计给他捐了5万多元。2016年,秦立进在老家办理了低保,但每月只有100多元。虽然这些钱对于聪聪的治疗是杯水车薪,但是他们一家已经非常感激。

  2016年2月,秦立进终于因压力过大而突发脑梗,身体偏瘫而不能行走。在回老家治疗三个月后才渐渐恢复,这期间又花了2万元。现在,秦立进经常为给聪聪借钱治疗而发愁。在他看来,如果哪天救不了孙子,他自己也能为自己的不放弃而心安。

  孩子生病往往是爷爷、奶奶等监护人最犯愁的时候,有个感冒发烧常常就要花费成百上千元。然而,采访中记者也发现,相比孩子,照看这些未成年孩子的爷爷奶奶年龄渐高,更是疾病的高发人群。苗苗的奶奶患有癫痫,几乎每个月都会犯病,发病时“双腿僵直,呼吸不上来,眼珠外鼓”。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很多。

  受伤的心灵

  服刑人员的家人常常感觉抬不起头来,很少和别人提及不光彩的家事,尤其是担忧未成年的孩子们知道他们的父母是服刑人员后,心理上有难以承受的压力。

  父母开始服刑时一些孩子还是幼儿,还未能形成清晰的记忆,因此在不少家庭,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其他监护人,则以“爸爸妈妈在外国工作,过几年回来”之类“善意的谎言”,来回答孩子们常常提出“爸爸去哪了”、“妈妈去哪了”的疑问。对于有些孩子来说,几年甚至十多年都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

  小草基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无论孩子的家长还是老师,大多数人都非常注意保护孩子的隐私,“我们工作的具体内容很少向外界透漏,每年带孩子举行活动时,也从不提及敏感的字眼。”在城市的“陌生人”社会里,左邻右舍之间交流较少,只要家人对孩子保护较好,孩子很少有机会知道自己父母的服刑的真实情况,但是在农村的“熟人”社会里,往往是没有不透风的墙。

  “孩子小时候,我们就给她说你爸爸是去上班了,但是现在有点瞒不住了。”李义道告诉记者,在苗苗上学后,曾有她的同学当面嘲笑她“你爸爸被关进监狱了”,苗苗回家后常常大哭,“一次还能瞒得住,说的人多了孩子也就知道了。现在每两三个月我们带孩子去看她爸爸一次,希望培养他们父女之间的感情。大人有罪,孩子是无辜的。”李义道说,随着苗苗年龄渐大,自尊心渐强,苗苗看到其他小朋友和父母在一起时,她还是充满了羡慕,甚至有些抱怨自己的爸爸妈妈不关心自己。

  “对于有监护的、在学校读书的服刑人员子女,从调查结果看,与正常家庭子女相比,在认知、情绪、社会发展、人格发展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学习兴趣低,成绩不理想;在自我认知上,有自卑心理,容易自我否认;在人际关系上,自我封闭,关系失调……。”来自课题组的报告显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被歧视和边缘化,不光影响着孩子,反过来还影响着正在服刑的父母,“高达55%的犯人最担心的事情是孩子被歧视和无人照顾。”

  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李玉焕告诉记者,对于父母服刑的未成年人来说,家人将父母服刑的事实长期向孩子隐瞒,而孩子又长期见不到父母,那么孩子就会对这种情况做出不同的解读和相像,“比如认为是不是父母不要我了?父母不爱我了?”因此会产生孤僻、自我否认等心理问题。“我们主张家长平和地、艺术地将真相告诉孩子,不一定要提到父母‘犯罪’这样的说法,就说爸爸妈妈犯了错误,改正后一样是好的父母。”李玉焕告诉记者,她曾接到过一个不知父亲服刑而心理焦虑的孩子,在平静告知和疏导后,孩子很坦然地接受了事实。

  李玉焕告诉记者,在孩子受到外界嘲笑的时候,家人安慰孩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两个原则,“一是让孩子知道父母犯了错误,孩子是没有错的,父母改正后仍是好的父母。二是告诉孩子们,别人的看法没法左右和改变,对待这些说法要平和对待。”

  救助的乏力

  民建山东省委妇委会等三方组成的课题组调查研究发现,“80%的服刑人员入狱前是一个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被捕入狱所造成的影响是全方位、灾难性的。有68%的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不得不依靠父母、亲朋以及社会救济,或者入狱前的积蓄度日。”

  在红十字小草基金现在救助的15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中,有2名孩子的户籍是在外地,其他13名孩子户口在本地,在这13名孩子中,至少4名已经办理了低保。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目前的救助标准,对于父母双方均服刑的未成年子女,可视为孤儿进行救助;对于父母其中一方服刑,则合计家庭收入,参照低保办理标准决定其是否符合办理低保条件;对于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出走,由爷爷、奶奶照顾的孩子,同样是合计家庭收入,参照低保办理标准决定其是否符合办理低保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出走,由姑姑等其他亲戚抚养的,则同样可以视为孤儿进行救助。而对于因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则可参照低保边缘、中低收入和因病致贫的情况,进行救助。

  按照青岛市目前低保救助的标准,市南区、市北区等七区城市居民每人每月650元,即墨市、胶州市等四市城市居民每人每月580元。黄岛区、城阳区、高新区农村居民每人每月580元,四市农村居民每人每月470元。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服刑人员家庭存在的情况是,虽然家人中有一定的收入而让他们在低保线附近,但是对于这些处于学龄期的孩子来说,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他们学习、生活所需的费用越来越多,爷爷、奶奶等监护人又常常是疾病缠身,低保的救济能够缓和他们贫困的窘境,但是仍难以让他们过上像正常孩子一样的生活水平。而且,孩子们遭受的歧视、缺少关爱、性格影响以及人际沟通等方面的问题,也不是简单地靠低保能够救助的。

  “司法部门和监狱帮我们提供服刑人员有未成年子女并且贫困的家庭,我们一家家走访,确定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我们救助到16岁或者父母服刑结束。”小草基金负责人介绍,由于对孩子们的救助周期长而基金本身善款不多,因此救助时只能“贫中选贫”。

  担忧的未来

  父辈触犯法律入狱,让服刑人员的家庭在教育下一代上格外注意,尤其是在道德教育上。

  “我经常给孙女说,在教室里捡到别人的铅笔、橡皮,一定要交给老师,不要拿别人东西。想要什么东西,告诉爷爷,我想法给你买。”李义道告诉记者,儿子的犯罪让他非常内疚,感觉自己“不太会教育孩子”,因此在教育孙女上他格外仔细,看到孙女成绩不佳,就每月挤出300元钱给她报了辅导班。在记者采访中,苗苗高兴地拿出一张得分100分的数学试卷,向记者展示。

  然而,对于李义道这样抚养着未成年孙女的老人来说,他们年龄较低点的已经在六旬左右,年龄较高的甚至已经是年过八旬。他们几乎都有一个隐忧:能不能活到自己的孩子出狱?

  “我父亲是66岁去世的,我今年65岁,我担心活不过我父亲。”李义道直言,儿子刑期还有十年左右,而自己越来越老,身体还总是生病,“我和她奶奶有一天没了,我孙女不就成孤儿了吗?”同样忧心忡忡的还有康康的奶奶, “如果我走了,孙子变成了孤儿,儿子回来也没有了家。”

  专家之声:关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需要政府和全社会共努力

  青岛市社科院社会学研究员刘同昌教授,是 民生问题的研究专家。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成长中所遇到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刘教授。

  “父母服刑,孩子谁来照顾?这个问题涉及的比较广泛。”刘同昌教授表示,对于服刑人员子女的救助上,需要政府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父母有罪,但孩子本身无罪,父母的罪过不应该延续到孩子上来,这些孩子不仅应当得到救助,而且还应该受到加倍的关注。”

  在刘同昌教授看来,对服刑人员子女的救助,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出台针对性的政策,填补救助上存在的一些空白,完善救助制度;在服刑人员居住的社区和街道,应该就近给予关照,尤其是发挥志愿者和热心人士的爱心力量;同时,全社会也应该关注这些孩子,尤其是在上学、就业等方面不仅不能对这些孩子产生歧视,而且应该给予更多的关爱。(为保护孩子隐私,文中孩子名字均为化名)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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