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苑广阔
去年11月份,安徽省淮北市丁先生的女友因为一个失误,将1.2万元钱通过支付宝错发给辽源市的一名陌生人。丁先生为了要回这笔钱想尽办法,但截至目前还是没要回来。(2月6日《新文化报》) 这件事被媒体曝光以后,引发了网友的极大关注,这是因为随着支付宝、微信、QQ等转账支付功能日益强大和完善,已成为现代人经济往来的一个重要平台。
尽管我们在通过网络支付或转账时要尽量小心谨慎,但有时人难免会犯错。事实上,只要被转错账的人具备诚信意识,坚守诚信品质,这种失误其实完全可以很轻松地纠正过来,而不用费尽周折还解决不了问题,最后只得对簿公堂。
从这个角度来说,转错账的人只是犯了一个小错误,而接收了别人的钱款却拒不退还的人,所犯的才是一个大错误。这不但证明了当事人诚信意识缺乏,同时也说明其法律意识淡薄。因为从法律层面来看,这属于不当得利,以往发生的多个案例表明,一旦真的对簿公堂,拒还钱者“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说,还会背上“见利忘义”的道德罪名。
此类事件暴露出的一个社会现实,也值得我们关注,那就是现在技术手段在不断进步,但很多人的诚信意识并没有跟上来。这就可能造成因诚信意识的欠缺而拖了社会发展的后腿。如同丁先生及其女友的遭遇,不但是对个人时间、精力的严重浪费,也是对各种社会资源乃至司法资源的浪费,而本来这一切都是可以避免的。
为规避这种情况,同样需要进行技术上的改进。比如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平台,能否把“即时到账”改为“延时到账”,给转账人一个发现和纠正错误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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