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山东将改造棚户区180万套

2017-02-10 06:28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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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娄花 李晓哲

  城镇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十三五”期间全省改造棚户区180万套,棚改的资金和土地如何解决?2月9日,山东省政协委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建议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参与棚改项目融资等。

  近年来,山东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王玉志对总体情况进行了展示,2015年前11个月,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52.98万套,开工率110.3%,连续7年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2016年底,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大约345万套,千余万棚户区居民彻底改善住房条件。在改造过程中,我省创新群众自改机制,部分城市在棚改项目实施过程中,广泛发动社区党员、群众代表及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老长辈,成立“自改委”这一新型市民参与平台,全程参与项目前期调研、矛盾化解等工作,用群众方式做群众工作,用群众智慧解群众难题,一次性整体搬迁、自主拆迁、依法拆迁率大幅提升。

  省委、省政府提出,“十三五”期间改造棚户区180万套,2020年前提前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市危房和城中村改造。另据记者了解,“十三五”期间青岛市计划改造棚户区16万户套,今年计划改造4.8万套,确保在2020年前完成16万户的工作目标。

  建议

  撬动民间资本参与棚改


  棚户区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资金保障是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牛鼻子”。王玉志建议;突出多元筹集,解决好“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统筹使用省级奖补资金,督促市县严格按照规定渠道落实资金,不留资金缺口。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设立基金等途径,切实放大财政资金效能,使财政性资金能够“四两拨千斤”。发挥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的“供血”作用,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对接,积极争取扩大对我省的贷款额度支持,确保项目及时用上贷款。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参与棚改项目融资。积极推广特许经营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撬动民间资本参与棚改建设。

  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对于用地问题,王玉志建议:坚持多管齐下,解决好“地从哪里出”的问题。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单列指标,做到应保尽保。努力挖潜,充分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插花”建设,依法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和具备“净地”条件供应的储备土地应优先安排用于棚户区改造。以商品住房库存较多、消化周期较长的三四线城市和县城为重点,继续深入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提高货币化安置比重。

  同步建设基础设施和配套

  在王玉志看来,应该秉承人本理念,解决好“房子怎么建”的问题。坚持规划引领,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有关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编制棚改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工期服从质量,严格落实永久性标牌制度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确保房屋质量过硬、安全可靠。注重设施配套,新建棚改安置小区应同步规划建设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做到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运行。

  探索推行以“房”补“费”

  为解决好“建后怎么管”的问题,他建议积极推行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对棚改安置住房小区实施标准化的物业服务和管理。充分调动住区居民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吸纳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热心公益的住户主动参与小区管理,实现居民自主管理、自我管理、自治管理。探索推行以“房”补“费”,按比例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和营业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所得收益专项用于补助小区低收入群体的物业管理和其他费用;推行以“业”保“住”,新建安置房小区商业、安保、环卫等岗位,优先安排低收入棚改居民就业。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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