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媛
2月21日,《青岛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经市政府研究通过并正式发布,“十三五”期间,本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可概括为“一个总体目标、三大方面、18项主要指标”,并设有10大重点任务和9项重点工程。到2020年,青岛市优良天数310天以上,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规划》设有“一个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生态环境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重点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大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基本完善,努力构建环境质量好、污染排放少、生态状况优、监管执法严、环保意识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美丽青岛。
在环境质量、总量控制、生态保护等三大方面,设置了18项指标。
在改善大气环境、减少雾霾天气方面,以实现大气环境质量达标为目标,《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中4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省下达指标要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85%,即优良天数310天以上。
在改善水环境、消除黑臭水体方面,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Ⅲ类以上)断面比例达到60%,省控重点河流水质达到水功能区要求,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胶州湾水质优良比例进一步提高。
在土壤环境保护方面,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在污染减排方面,将继续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控制,新增总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
在生态系统保护方面,将划定省市两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全市林木绿化率稳定在40%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自然岸线保有率40%,自然保护区实现规范化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加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
在环境风险的有效防控方面,将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立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较大以上环境风险源全部实施应急预案备案。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放射源安全管控率均达到100%。
在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将建立健全全域统筹、城乡统筹的环境监督考核体系,环保政策和环保投入更加均衡,城乡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村庄污水处理率达到7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规划亮点
五大措施强力降霾 落实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7年底前,全市1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底前全市单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强化钢铁、玻璃、水泥等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治理。全面搬迁小型石化公司,完成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橡胶制品等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深化城市扬尘污染防治与管理。建立运输行业和企业扬尘控制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完善道路保洁标准,提高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水平。采取绿化、透水铺装、覆盖等措施整治城镇裸露土地。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鼓励绿色出行,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便利化充电车桩(柱)网络化建设。逐步实施机动车国Ⅴ排放标准,全面禁售不达标燃油。推进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尾气污染治理,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控制区域。
开展港口船舶大气污染物治理。推进船舶、港口及其他机械设备尾气污染控制及节能运行技术应用,推进煤炭、矿石码头防风抑尘设施配备;开展原油、成品油、液体化工品码头有机废气回收治理。设立沿海海域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
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力争使清洁能源在一次能源中所占比重提高到15%,推广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水源、污水源、空气源等清洁能源供热方式。
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Ⅲ类以上)断面比例达到60%、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的断面不超过9个,省控重点河流水质达到水功能区要求,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开展石化、化工、印染、电镀、石墨加工、食品加工、原料药、农药、玻璃、制革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快工业聚集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2017年底前建成或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合理布局、优先安排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强化污水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建设,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污水截污,到2020年全市新增污水集中处理能力30万吨/日。建立黑臭水体清单和治理责任制,到2017年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集中整治崂山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农家宴、畜禽养殖、农村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从严查处非法挖沙采石、违规建设大型农业园等严重破坏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威胁水源地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强产芝水库、引黄济青青岛段、大沽河、吉利河等III类以上水质较好河流湖库生态环境保护。
■十二五成就
胶州湾优良
水域达71% “十二五”期间,青岛市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十二五”末,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以及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为新标准实施以来的最好水平,2015年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93天,PM2.5下降到51微克/立方米。
去年市区优良天数299天 5年来,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由2013年的72.9%提高到2016年的81.7%;重度污染天数由2013年的23天减少到2016年的7天;主要指标PM2.5由2013年的66微克/立方米降至2016年的45微克/立方米;2014年、2015年、2016年市区PM2.5改善率分别为10.6%、13.6%、11.8%,均超额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每年改善5%的工作目标,也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2016年改善8.2%的考核目标。2016年,岛城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污染物年均值同比分别降低9.6%、28.6%、3.0%。
2016年本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9天,其中,一级(优)59天、二级(良)240天、三级(轻度污染)48天、四级(中度污染)12天、五级(重度污染)5天、六级(严重污染)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2013年以来最好水平,空气质量一级(优)的天数为历年最多,五级(重度污染)以上的天数为历年最少。监测结果显示,胶州湾一类、二类优良水质面积所占比例从2012年的52.9%提升到2016年的71%,上升18.1个百分点。2016年监测结果显示,湾中心及湾南部海域水质总体优良,湾底部还存在不同程度受污染状况,湾东北角海域水质最差。
拘留或批捕60人 “十二五”期间,青岛市进行了大规模河道综合整治,投入资金约50亿元(海泊河流域4.2亿元,李村河流域13.5亿元,楼山河流域0.7亿元,黄岛区9.2亿元,城阳区8.5亿元,高新区13.9亿元),其中,海泊河流域整治总长度5.1公里,李村河流域整治总长度14公里,楼山河流域整治总长度3公里,黄岛区整治总长度15公里,城阳区整治总长度12公里,高新区整治总长度34.8公里,总长度约83.9公里,较“十一五”期间增加66.7%。
全市高度重视胶州湾岸线及湿地保护,固化了胶州湾保护控制线,投资2.5亿对白沙河河口岸线、红岛岸线、小港湾岸线进行了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提前超额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关停、搬迁青钢、海晶化工、双桃化工等老城区工业企业94家;完成华电、大唐等382台燃煤锅炉废气高效治理,淘汰燃煤锅炉192台;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720起,对90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或停产整治,将64起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依法拘留或批捕60人。累计行政处罚环境违法案件6066件。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