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青岛九中校医代表学校参加了教育局体卫艺处在青岛市疾控中心组织的局属学校校医的集中培训,会上邀请了岛城知名专家分别就当前存在的较为普遍的中小学生伤害的应对以及春季结核病的防控做出了详细的分析和讲解,与会老师们都感觉受益匪浅,并表示回去一定把会议内容传达给老师和同学们!
中小学校学生伤害的预防及应采取的措施
一、学生伤害事故定义
中小学校学生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遭受的身体伤害、精神伤害以及死亡事故称之为学生伤害事故。但不包括中小学生遭受的财产损失,也不包括教育工作者受到的伤害。
二、学生伤害事故的主要类型
从有史以来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种类分析,从已发生的事故看,校内易发生危险的有这么几个重点部位:包括实验室(如水电气、强酸强碱、有毒物品等)、语音室、微机室、播音室的主控室、电化多功能室、图书馆的书库、财务室、食堂、宿舍、传达室等地。容易发生以下类型的事故:
1、拥堵挤压,主要集中在楼道、通道、台阶、厕所、校门等处。校园内的栏杆、围墙、水泥地面等也可能成为“隐性杀手”。
2、运动伤害:跑、跳、投过程中的意外伤害,或因运动器械管理不善造成的伤害。体育活动中,学生踢足球踢坏眼睛,练习跳箱摔断胳臂,甚至突发疾病被夺去生命的意外事故令人防不胜防。
3、学生之间互相嬉戏、玩耍造成的打斗伤害。
4、食物中毒;中毒事故中毒原因多为扁豆(四季豆、无筋豆)未炒熟、空心菜等易发虫害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外购食品变质、购买无证摊贩有毒米粉等,还有食堂条件差、不按有关要求操作等原因,也有个别投毒事件。
5、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
6、社会干扰产生的事故等等。 抢劫、绑架、杀人、毒品、勒索等社会性侵害或校园内暴力威胁着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
7、地震、雷击、洪水、泥石流、山体塌方、台风、海啸、冰雹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
8、学生由于心理扭曲自杀、自残的。
9、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
10、校园内交通事故:参加校外外出活动。
11、校园性侵害。 在进两年里“校园性侵害”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
三、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
1、学生缺乏安全防卫知识、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自我保护能力差。学生们的安全意识不强,而背后的现实则是家庭、学校乃至整个社会对青少年安全问题的忽视,对安全教育的相对忽略。
2、安全责任制未得到深入落实,管理上还有明显漏洞。存在着漏管现象,安全隐患不能及时被发现,以至不能及时排除隐患,不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的责任体系不健全,有脱节现象。
3、安全检查形式化、走过场,缺乏一丝不苟、滴水不漏的严谨作风。
4、安全防范上还存在漏洞。有的学校安全防范设施不齐备,个别学校还不具备教育教学管理的一些基本条件,技防不足、人防不严。
5、对间接的、隐性的安全隐患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例如,个别学校消防器材还不符合配置要求,师生尚不能正确使用;活动器械陈旧老化,存在安全隐患;食堂、小店一包了之,校方监督不力;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的现象比较严重;对安全教育重视不够,师生缺乏必备的安全常识等等。
四、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1、创造安全的外部环境,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要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档案,落实教育部关于“要严格把握中小学食堂社会化的进程,中小学食堂在条件未完全成熟前,不能进行社会化改革”、“学校食堂制作凉菜必须予以限制”的规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环节。严格把好开办关、用人关、核算关、卫生安全关、采购(进货)关、加工关、储藏关、消毒关、留样关、监督考核关。解决无有效证件开办食堂或小卖部、小卖部超范围经营、食堂超负荷运营、硬件设施发展滞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与监督不到位、食堂操作流程和布局不符合卫生规范、伙食质差价高、防盗防人为投毒、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饮水设备及水质等方面的问题。
加强对学校危险品的管理。对学校危险物品,特别是危险的化学试验品要确定专人管理,按规定存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器具内。要加强对试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将危险品随意摆放在开放空间内。要建立和完善责任交接制度,确保危险品管理万无一失。
加强学校门卫的管理。学校门卫要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更不得擅自进入餐厅、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防止盗窃、投毒等各种破坏行为的发生。
学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学校各部门和教师在校期间各个方面、各个时间段,甚至各个场合的安全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重视制订好食品卫生、楼道疏散等各类安全应急制度和有关家长安全教育监管方面的制度,使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有效覆盖到学生校内校外的各个时空、各个方面和各个角落。
2、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加强安全教育。
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规定,讲安全、抓安全,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学校领导对教师、学生乃至家长均要加强安全教育。掌握一些突发事件来临时求生的方法。使师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突发事件等安全知识的教育。安全事故重在预防,学校和监护人要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墙报、校报、广播、国旗下讲话、班会、警校共建等载体,根据学生年龄和学习生活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教育活动。
3、重视活动安全管理。
要建立学生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等,及时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并根据学生的身体状况安排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体质特殊或有疾病的学生给予适当的照顾;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学生体能训练,不要开展超乎学生耐力的高强度、高密度的体育锻炼活动,以防事故的发生。要重视和加强学生体育锻炼,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提高学生体质和在活动中的机体反应敏捷度,杜绝一些不必要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定期检查教育活动场所和安全设施。
学校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要符合标准,保证学生在校内的人身安全,如果明知校舍或其它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发现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一定要及时维修和整改,绝不让学生因有安全隐患的危险设施设备而发生伤害事故。
5、开展学生紧急救护和安全避险、逃生教育。
学校可以通过课外活动、专题讲座等各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和掌握紧急救护的基础知识和方法。通过理论上的教育和实践中的训练,培养学生应付意外伤害事故的能力,从而有效地保护自己。
6、安全需要全校教师共同努力。
学校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天有一名值周领导和三名教师担任安全检查值班员,每天深入到学生中去,看管学生的上放学的交通安全和学生活动等,告诉学生什么样的游戏该做,什么样的游戏不该做,发现学生做危险的动作应及时制止。
中小学生结核病的防治
一、要正确认识和对待肺结核病
肺结核病是一种常见的由结核杆菌引起的严重危害人类身心健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该病菌最容易通过呼吸道经空气传播,是国家重点预防和控制的传染病。
肺结核病是完全可以治愈的,关键是要正确对待和树立信心。得了肺结核病既不可麻痹轻视也不必恐惧悲观,您应该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到当地的结核病防治机构去获得咨询和服务,接受相应的检查和正规的抗结核治疗,这样肺结核病是完全可以治愈的。
二、结核病是怎样传播的,怎样才能控制传播
结核病是呼吸道传染病,结核杆菌会在肺结核病人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时从呼吸道棒出,漂浮在空气中,特别是有咳嗽症状的排菌肺结核病人,其传染性最大,是最主要的传染源。健康人吸入了漂浮在空气中的结核杆菌就有可能感染上结核病。
控制结核病传播最有效的措施是尽早发现病人并进行积极有效的治疗。通过药物杀死病菌,降低和消除传染性。此外,病人不要当面对他人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必要时用手帕捂住口鼻,不要随地吐痰,居室门窗常开,保持室内通风和空气新鲜。
与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的家人(尤其是孩子)、邻里、同事等都极有可能受到传染他们是结核病的高危人群,必要时应到专业结防机构接受相应的检查和预防性治疗。
三、结核病主要有哪些症状
肺结核病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临床症状:呼吸系统症状有咳嗽、咳痰、咯血、胸痛、胸闷、气急等;全身症状有发热、消瘦、盗汗、乏力、食欲减退、月经不调等。
肺结核病的症状并不是结核病所特有的,其它肺部疾病也会产生这些症状。肺结核病是一种常见的慢性病,症状大都由轻渐重,由不明显到明显,逐步发展,多数病人早期可没有症状或症状轻微,不易引起重视,常被误认为是“感冒”,“气管炎”而耽误诊治。因此,如有上述症状,持续时间又超过2—3周,就应该想到有结核病的可能。
四、得了结核病应该怎么办
首先对自己的疾病一定要重视,要树立战胜病魔的信心。应该到专业结防机构处就诊,接受相应的检查,按专业结防医师指定的治疗方案接受正规的治疗。
其次,结核病是慢性病,疗程较长,—定要有恒心和信心,要听从专业结防医师的医嘱,定期复查配药,坚持规则服药并完成全疗程治疗。规范地完成长达半年之久的治疗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但这正是决定疾病能否彻底治愈之关键所在,必须克服一切困难,坚持到底。
实践证明,只要坚持规则治疗并完成全疗程,几乎所有的病人都可以治愈。
五、治愈一例肺结核需要花费多少钱
只要—开始就到专业结防机构处就诊,从确诊到全疗程结束的花费大约在1000元左右,其中药费部分只要符合条件还可以给予减免。
必须做到:
1、千万不要到处乱投医,这样既浪费钱财,又往往会得不到及时诊断和正规治疗而耽误病情。
2、—旦确诊,—定要坚持做到全程规则治疗。如果治疗不规则或中途自我感觉“病好了”而过早停药,那将会给您带来复发的危险,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到那时病情反复,病变加重,细菌耐药,费用增多,治疗困难,后悔就为时晚了。
六、治疗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抗结核药物对部分病人会带来一些毒副反应,常见的有肝功能损害,胃肠道不适,皮疹,视力障碍,关节疼痛等。出现毒副反应不要自行停药,应及时请医生处理,以保证正规治疗,达到治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