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4月20日讯 今天,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十三五”期间,山东将重点围绕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四大领域,建设循环经济八大工程,建立健全七项保障措施;确保315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425个,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目标。
省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主任刘绪聪介绍,“十二五”期间,全省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9.8%,超过2.8个百分点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6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11.4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04,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达到5000多家,全面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2016年,我省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率达86.1%,创历史最好水平;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5.15%,能耗总量增幅低于“十三五”年均控制目标,完成年度“双控”目标;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在钢铁、水泥等5个行业实施项目378个;实施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项目13个,获得工信部奖励资金1136万元。
刘绪聪说,目前山东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初步建立,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初步显现。“十二五”期间,共实施重点项目1200多个,总投资超过1500亿元。列入省科技发展、创新及成果转化计划的循环经济项目321个,投入政府资金2.21亿元。同时,重点行业循环经济模式初步形成,涌现48个典型模式案例;多层次多形式试点示范格局初步确立,顺利完成第一轮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任务,省、青岛市及14个试点单位通过了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组织的验收,占全国的11%。
刘绪聪说,“十三五”期间,全省循环经济发展面临着良好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循环经济发展大有可为且不可替代。下一步将着力抓好《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的贯彻实施。推进山东省循环经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版)的通知》文件,根据资源产出、资源消耗、综合利用和废物产生等主要评价指标,对下级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状况定期进行考核,并将完成情况作为对下级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同时,总结国家、省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园区循环化改造、城市矿产等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今年适时组织召开“410”(10个园区、10县市、10个城市矿产试点、10个再制造试点)经验交流会,总结试点示范建设中出现的优秀经验做法,在全省予以推广学习。研究制定《加快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发动机、汽车零部件、工程矿山机械、机床加工等领域,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实现再制造产业做大做强。
近日,经省政府鲁政字〔2017〕39号文件批准,省经信委、省政府节能办印发实施了《山东省循环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基本建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循环型社会体系,初步建立循环经济长效发展机制,资源利用更加集约高效,循环经济理念和绿色消费模式基本普及,达到循环经济总体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的目标定位。为实现发展目标,在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山东将重点围绕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四大领域,建设循环经济八大工程,建立健全七项保障措施,全面推动循环经济“十三五”各项任务落实。
此外,着力抓好清洁生产工作。主要完成“四个一批”,同时,加快实施《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确保315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425个,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目标。 (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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