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要贷款骗两套房 90岁老太将儿子告上法庭

2017-05-10 09:47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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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黄岛法院来了一位“最老”原告,90岁高龄的薛老太将自己的亲儿子告上了法庭,而导致这一切的原因又是房子。据悉,老人因为拆迁获得三套房子,其中一套赠予儿子陈某,可近日薛老太才发现,自己“糊里糊涂”地将名下剩余的两套房子也给了儿子,这才来到法院寻求帮助。据黄岛法院法官介绍,女性老人、丧偶老人、再婚老人等三类老年群体房产易受侵害。

  两套拆迁房没了,九旬老人状告儿子

  九旬老人来法院状告自己的亲生儿子,这是咋回事呢?这还从拆迁房说起。据黄岛区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早在2012年的时候,薛老太遇到喜事 ,家里住的房子终于迎来了拆迁。拆迁后,按照相关政策,老人获得了三处房产(套三房 、套二房 、网点房各一处),经过公证,套二房 、网点房由薛老太老人独自继承,套三房由小儿子陈某依法享有所有权。按说,这三套房屋的所有权非常清楚,可是到了2016年,薛老太却起诉到法院,自称属于她的两套房子,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就过户到了小儿子陈某名下,老人希望法院能确认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自己。

  考虑到薛老太九旬高龄,办案法官立刻组织原被告到庭,经过详细询问了解案情。被告陈某说,这另外两套房屋是自己全额向母亲购买的,所以理应就属于自己。并且陈某也向法官出具了房屋买卖合同,证明存在买卖行为。面对房屋买卖合同,薛老太承认,自己前一阵确实是跟儿子签署过这份合同,但并不承认存在实际的买卖房屋行为。原来,老人告诉记者,当时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是为了帮助小儿子陈某顺利申请贷款,本意并不是要将两套房子完全转移到儿子名下。

  至此,法官已经大体了解了这起官司的缘由。原来,看着亲妈通过拆迁得到三套房子,虽然自己也得到一套,但老人的儿子早就打起另外两套房子的主意,所以以需要贷款为理由,让老人同意在转让房产的协议上签字,实际上是想通过这一手段,将老母亲的两套房子据为己有。

  母子最终和解,三类老人房产易被惦记

  在法官介入的过程当中,由于被告陈某并不能出具支付房款证明,也没有其他证据,法官前后到房产交易大厅、双方所在社区调查取证,也没有发现双方进行交易的实际证据。此外,法官在走访当中了解到,薛老太是一名建国前的老党员,在当地享有很高的威信,现已经90岁高龄,为了尽快了结本案,让老人免受奔波之苦,法官根据经验,将社区主任和原被告约到一起,分头调解,耐心劝说,并向双方详细说明,判决结案的话只会使已经僵化的母子关系更加严重。并劝说被告陈某,如果一味地固执己见,对被告的声誉一定会造成负面影响。

  在法律的约束力和道德伦理影响力的双重作用下,双方达成和解,陈某以赠予的方式将套二房过户给老母亲,这一起家庭内部纠纷由此化解。对此结果,老人十分满意。根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女性老人、丧偶老人、再婚老人等三类老年群体房产易受侵害。这是因为女性老人在知识文化和法律意识方面更为薄弱,权益更易被侵害;丧偶老人由于需要更多的子女照料,在家庭关系中的弱势地位更为明显;年轻人由于担心影响自己将来继承房产,往往阻挠老人再婚,甚至采取各种手段实际控制老人的住房 。

  据黄岛法院法官介绍,从多年处理此类涉及房产案件的经验来看,从老人自身来说,不少老年人产权意识淡薄,认为自己的房子早晚也是留给儿女的,缺乏“防范”意识,对子女夺取房产的行为一再退让;有些老人出于亲情轻易地将房产赠送、转让给子女,一旦发生纠纷,即使诉诸法律也难以挽回;很多老人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宁可自己利益受损也不愿与儿女对簿公堂。

  针对这样的情况,法官也提醒广大老年人,房屋是老人辛苦一生最重要的财产,是安享晚年的基本保障,老人应将房产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尤其要切忌轻率处分自己的住房以换取个别儿女对自己的照顾,避免在子女间引发不必要的纷争,让自己陷于被动。

  ◎相关链接老人的房产受侵害的几种形式

  在现实中,老人的房产却时常受到来自不孝子女的侵害,其形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种:

  一是在房改过程中,子女通过出资购买老人拥有使用权的住房而夺取老人房产。比如老夫妇原本有一套多年前单位分的三居室,房改期间,子女拿出部分资金帮助老人购买了这套住房,随后便以自己才是房主为由侵占房产。

  二是子女借房产交易之机更改产权人,侵占老年人房产。比如老人原本家住六楼,一次不慎摔倒导致骨折,行动不便 。儿子建议老人将六楼的房屋出售,重新购买一套一楼住房以方便起居,老人同意了。办完手续后,老人这才发现新房子的产权证上竟是儿子的名字。

  三是子女以赡养、照料老人为条件,要求老人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比如老人一直独居,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提出希望孩子一家搬来陪伴他。大女儿表示自己愿意负责老人的生养死葬,但条件是老人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为了安度晚年,老人答应了。没想到大女儿在拿到房产证后却翻了脸,对老人不闻不问,其他子女认为老人既然将房子给了大女儿,自己就没有赡养义务了,老人追悔莫及。

  四是子女在动迁时代替父母签署拆迁协议,用动迁款为自己购房 。比如老人的农宅拆迁后获补偿款若干万元,儿子代替父亲领取补偿款后竟为自己买了一套房,让老人的晚年生活失去了保障。

  城市信报记者 张鹏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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