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春涛,就“2016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发布及解读”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部分网友认为,每次对照自己的收入水平,都觉得有拖后腿的感觉,于春涛介绍,2016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水平居全省首位。
网友:在报纸上经常能看到可支配收入和工资收入的新闻,请您解释一下两者有什么区别?
回复:可支配收入和工资是有区别的。可支配收入是人均收入,而工资是劳均收入。可支配收入,是指这一个家庭所有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得到的收入。包括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从内容上看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工资收入,简单地讲是为别人工作而得到的报酬。有些家庭是没有工资收入的,例如个体工商户从事个体经营、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他们获得的是经营收入,而不是工资收入。
网友:为什么每一次平均工资数据一发布,就有种被平均和拖后腿的感觉?选样的标准是什么,是否有代表性?
回复: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指各类单位从业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这里讲的“各类单位”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外资、私营等。具体来看,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科学的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法得来的。对国有、集体、股份制、外资等非私营单位采取了全面调查的方式;而私营企业由于单位数量较多,无法通过全面调查取得统计资料,对这部分单位我们采用了抽样调查的方式。主要方法是100人以上私营企业全面调查,99人及以下企业按比例抽样调查。不同报表单位均通过网络平台报送报表,最后汇总得出相关工资数据。
网友:本市社会平均工资低于省内东营等市,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也仅仅处于中游水平,相较本市物价与房价,工资水平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您怎么看?
回复:关于职工工资数据的对外公布,根据国家及省统一要求,各城市一般都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有的发布全市单位平均工资,有的发布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今年本市公布的数据为三个口径,分别为全部单位、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在使用或对比城市之间工资数据时,应注意统计口径的区别。根据省统计局反馈数据显示,2016年青岛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水平居全省首位。
城市信报记者 张鹏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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