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青岛为8352户困难家庭发放2500万临时救助金

2017-08-01 09:3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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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救助制度是在城乡居民因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患重大疾病等各种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家庭生活困难问题,导致难以维持生活时,由国家和社会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物质或资金扶助,以保证其生活能够继续维持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7月3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市为8352户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2500万元。

  据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为妥善解决因各种特殊原因造成的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问题,2015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青岛市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不仅降低救助门槛,扩大救助覆盖,救助范围覆盖到全体市民;同时将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就读的外地大学生纳入临时救助范围,还实行分类分档救助,临时救助最高标准由每年1万元提高到2万元。

  除此之外,全市还建立绿色通道,实施救助前置。市级救助资金提前下达给各区(市),各区市按常住人口每人不低于1元的标准全部设立紧急救助绿色通道备用金。2017年,全市共安排紧急救助备用金1144万元,确保发生突发事件,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获得救助。黄岛区在区级设立了200万元专项应急救助周转金,实现绿色通道高效顺畅。

  2017年上半年,全市为8352户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2500万元,救助力度同比提高35% ,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在遭受疾病、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时面临的临时性、突发性困难。

  2017年,市级财政从市福彩公益金中列支3000万元,各区(市)财政列支3800万元,作为全市临时救助专项资金。

  为确保精准救助,全市还打造救助平台。一方面,依托青岛市社会救助信息核对平台,制定出台核对结果使用办法,开展救助申请家庭信息核对。该系统整合了民政、公安、残联、工商、国税、地税、海渔、银行等14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对准确核对救助家庭信息具有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定期将民政、残联、慈善、工会、人社、国土、司法、妇联、卫计、教育等部门的救助信息录入大救助信息平台,相关部门在救助前可以查询申请户在其他部门是否有过救助,这样就避免了重复救助、多头救助、过度救助,救助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更加精准。

  记者了解到,青岛市临时救助制度始建立于2002年,2013年在全省首次提出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2015年将非本区户籍但具有本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籍的在校学生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并全面提高救助标准。

  本着立足高效救急的目的,全市建立绿色救助通道。开通24小时救助工作热线电话12349,及时受理困难群众的救助,做到即时救助与限时办理相结合。

  建立绿色救助通道,对因严重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因大病治疗期间医疗费用支付过大、无力继续治疗、情况特殊紧急的困难家庭,直接发放一次性临时困难救助金,确保2建立绿色救助通道,对因严重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因大病治疗期间医疗费用支付过大、无力继续治疗、情况特殊紧急的困难家庭,直接发放一次性临时困难救助金,确保24小时内救助到位。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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