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17-10-21 10:07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青岛市科技局获悉,我市的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获得国家表彰。为了进一步发展知识产权工作,近日,我市还出台了 《青岛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 《方案》提出,用3年时间,将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建成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使我市知识产权治理能力、保护环境、产出效率、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人才聚集度均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据介绍,此次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通知,通报表扬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青岛市荣获“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我市围绕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积极争取并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国家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等试点改革工作。

  今年6月,我市获批成为全国首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此次《方案》的出台,旨在以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深度融合为主线,以知识产权全链条运营为牵引,努力建成具有青岛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因而提出了较以往更高的建设目标。

  为尽快实现建设目标,《方案》部署了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知识产权运营生态体系等重点任务。其中,在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过程中,《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奖励政策,例如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企业、高校院所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20万元;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20万元;围绕海洋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智能家居、化工橡胶、生物医药等区域优势产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公开遴选一批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5万元资助;每年遴选10项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对加快产业发展和提高国际竞争力具有支撑保障作用,且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的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组合 (专利池),每项给予50万元奖励;高校院所建立独立运行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将科技成果形成高价值专利并转移转化的,每年可按当年专利技术交易额的5%予以奖励,年最高奖励50万元。

  根据《方案》,我市将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3年后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达150家以上,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300家,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小微企业2000家以上。

  建立以运用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创造机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由25件提至35件以上,《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申请量达到900件以上。我市还将在海洋科技、家电电子、轨道交通、化工橡胶等重点产业领域形成20个以上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

  (记者 徐栋)

   [编辑: 张珍珍]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