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随丈夫89岁老太捐献遗体 儿子儿媳为其送别

2017-11-06 07:53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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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走了,带着对生活的眷恋,带着对家人的不舍。母亲您放心走吧,我一定会继承和发扬您的优良传统……”昨天上午,一场简单的告别仪式在位于青岛大学医学院的红十字生命奉献厅内举办,逝者何茉莉的儿子吴先生,在母亲的遗体前念下这段悼词,遵照母亲的遗愿,将她的遗体捐献,用于医学教研。今年89岁的何茉莉女士本月4日晚上因病去世捐献遗体,成为我市第728位捐献者,而她的丈夫吴以禄在2012年去世实施了遗体捐献,是我市第306位捐献者。

  现场:

  儿子儿媳为老母送别


  昨天上午,吴先生和妻子站在红十字生命奉献厅内,在遗体捐献志愿者的主持下举行了简单的告别仪式。吴先生轻轻念着自己写的悼词,他的妻子在一边悄悄抹泪。悼词念完后他们向母亲鞠躬,整个仪式也完成了。

  “母亲算是和父亲团聚了,我们俩也没什么可牵挂的了。 ”吴先生还沉浸在悲伤中,他告诉记者,他是父母唯一的孩子,送走了老母亲,从此他的亲人只有妻子和远在外地工作的女儿了。他和妻子、女儿商量过,等百年后,也要将自己的遗体捐出来,为后人多做一点贡献,也算发挥了最后一点余热。

  吴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母亲之前是企业工人,退休前在青岛童装四厂工作,她非常勤劳、俭朴,相夫教子,聪明能干,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女性,她性格中的坚韧一直是自己学习的榜样。

  幕后:

  追随丈夫捐遗体“团聚”


  “婆婆最后的心愿完成了,她走得很安详。”吴先生的妻子说,婆婆是2013年到红十字会登记成为捐献志愿者的,当时是受到了公公2012年捐献遗体的影响,希望百年后能和公公到一个地方“团聚”。

  “父亲最早提出这个想法是2007年,那时母亲不同意,我和妻子也不同意,全家开了好多次家庭会议。我女儿是学医的,她知道医院里教学的遗体不够用,非常支持爷爷的决定。 ”吴先生告诉记者,直到一年之后,全家人才同意了吴以禄的想法,陪着老人一起签下了遗体捐献同意书。 “父亲小时候念过私塾,读过学堂,有文化有见识,还精通音乐。 ”吴先生说,父亲心灵手巧,学什么就会什么,退休的时候还是八级电工。 2012年12月13日吴以禄因病去世后就实施了遗体捐献,是青岛市第306位遗体捐献者。 “父母尽的这点力量能为祖国医学的进步发挥作用,那么他们二老的伟大决定就值了。 ”吴先生说。

  延伸:

  今年已实现82例遗体捐献


  “我市今年已经实现了82例遗体捐献,去年全年的捐献数字是67例。 ”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几年来,我市遗体捐献的数量连年增多,也说明了大家的文明程度跟随时代发展有了提高。

  据介绍,青岛大学医学院用于医学教研的遗体需求量每年在150具左右,而这个数量从来没有满足过。尸源缺乏时曾经出现过几十个学生解剖一具尸体的情况。人体解剖学是了解人体结构的基础课,医学院学生正是从遗体上认识了第一根动脉、第一根神经,最终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医生。而一位眼科医生走上手术台前,至少要经历50次眼睛解剖的实践。

  “我市是国内较早开展遗体捐献的城市之一,从1997年正式接受遗体捐献以来,共有3000多人签下了自愿捐献遗体(器官)志愿书。”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我市第一位捐献遗体的是原青岛医学院教授沈福彭,1982年去世后,遗体捐给了当时的青岛医学院。

  记者 孙启孟 摄影报道

  / 新闻链接 /

  如何申请遗体捐献


  市民如有意愿在自己身后将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出来,可直接到各区市红十字会或拨打80790667咨询市红十字会,领取一份志愿捐献遗体登记书,然后在登记书上填好志愿者本人意愿以及直系亲属的同意意见。

  本人因身体原因无法提出正式申请的,可由直系亲属根据捐献者生前意愿,代为提出申请。捐献者去世后,由家属与市红十字会联系遗体接收事宜,实施捐献。

   [编辑: 张珍珍]

半岛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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