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在陪失智老人玩游戏。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晓哲通讯员 宋培廷
11月21日,市民政局开展人民群众“走进市办实事,见证民生项目”活动,会上通报2017年青岛市民政局承办市办实事两件三项,“建立社区失智老人照护示范中心10处;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为全市居民家庭购买民生综合保险”这三项市办实事已经全部完成。
社区照护示范中心本月上线 随着老龄化程度加剧,阿尔茨海默症患者的数量明显上升。据估计,青岛市目前约有7.2万阿尔茨海默症老人,俗称失智老人。今年初,本市6个医养结合机构,开设了失智老人照护专区,并成为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失智老人照护试点单位,收住失智老人200余人,帮助老人延缓病情,社会效益良好。
市南区颐佳老年公寓是今年市办实事建设的社区失智老人照护示范中心之一,有20名失智老人在这里生活。11月21日下午,记者来到这里看到,老人们正在护工的照护下做游戏、下棋、唱歌。有一位90多岁的老人三个月前入住该中心,当时还插着胃管,也不能坐,情况很不好;经过中心工作人员悉心照料,如今她能自己拄着拐杖走路,还能自己动手玩游戏了。
建设10处失智老人照护示范中心列为市办实事项目后,市民政局立即将建设任务分配到各区市,其中,市南区2处、市北区2处、李沧区3处、青岛西海岸新区1处、平度市1处、莱西市1处。10月底,10个照护中心全部完成内部装修和设施配备,4个照护中心进行试运营,11月全部投入运营。
提升城乡低保水平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城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条件,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17年3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等标准的通知》(青民救〔2017〕5号),自今年4月1日起,全市统一实施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90元;其中六区和高新区城乡低保标准统一为660元,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此次提标,是青岛市连续第7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连续第6年列为市办实事,也是城乡低保建制以来城市低保标准第16次、农村低保标准第11次调整,青岛市城乡低保标准在全省继续保持最高,并达到计划单列市城乡低保标准中等偏上水平。截至10月底,本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7.5万户、11.4万人,其中城市1.6万户、2.5万人;农村5.9万户、8.9万人,共发放低保救助资金6.6亿元。
为全市家庭购买民生综合保险 为全市居民家庭购买民生综合保险,是本市在部分区市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为全市居民家庭办理民生综合保险,包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户保额不低于20000元;“家庭财产保险”,每户保额不低于20000元;“盗抢险”,每户保额不低于1000元。发生保险事故造成家庭财产损失或人身死亡,可以获得保险赔偿。
青岛市民政局作为居民家庭民生综合保险的牵头单位,积极协调民生综合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于今年10月底前按时落实好市政府决定,督促各区、市全面完成了民生保险招标任务,覆盖了325万余户青岛辖区内的城乡居民。经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共为居民家庭办理人身和家财保险4839起,赔付1242万元,有效提升了全市居民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