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底 青岛农民股东累计分红10.8亿元

2017-11-24 06:5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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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韩小伟 实习生任展辉

  11月23日,半岛记者从青岛市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岛城出台了《关于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到2021年,基本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三权分置”格局,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75%以上,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体系。

  分类推进农村各类资产改革

  近年来,岛城率先探索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截至9月底,全市有3926个村完成改革任务,占村庄总数的65.3%,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09万人,量化集体资产270亿元,农民股东累计分红10.8亿元,农民财产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而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是本市出台的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三个文件,也是承前启后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基本形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基本确立,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和发展。关于及时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保障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资源的合理利用方面的工作,力争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

  同时还提出,分类推进农村各类资产改革。按照资源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的不同类型和属性,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改革。其中,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完成改革的村(社区)都应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经济组织的形式上,明确鼓励成立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不鼓励直接成立股份制公司。

  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必须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构建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形成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解决好“谁来种地”问题

  《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意见》,提出到2021年,基本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三权分置”格局。放活经营权,加快创新农业经营体系,让土地向专业大户和经营能手集中。

  近年来,本市按照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总要求,率先在全省试点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改革,全市共为9.6万亩流转土地颁发了经营权证。在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确权工作成果,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等新型经营主体,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275万亩,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60%以上,培育百亩以上家庭农场、种植大户6400多家,发展农民合作社11000多家,入社社员69万户,农户入社率达到49%。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2700多家,80%以上的农户纳入产业化经营体系。

  但必须看到,“三权”界限不清、权利主体不明、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地存在,迫切需要厘清“三权”关系,丰富“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

  《意见》明确提出到2021年,基本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三权分置”格局,初步构建起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75%以上,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完善“三权分置”,必须充分体现和保障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坚决防止弱化和虚置,要充分发挥土地集体所有的优势和作用。强调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无论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

  解决好“谁来种地”的问题,对农业农村发展和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意见》明确,放活经营权,加快创新农业经营体系,让土地向专业大户和经营能手集中,这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关键和核心。

  平等维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流转土地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履行相关程序后,可再流转土地经营权或依法依规设定抵押融。鼓励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委托代理、土地托管、土地信托等多种经营方式,探索创新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到2021年,家庭农场占承包农户的比重达到50%、农户参加合作社的比重达到60%、农业服务社会化率达到70%、农业企业带动农户比重稳定在70%以上。

  特写

  一村649人,一人分红1万元


  11月23日,半岛记者采访获悉,岛城不少农村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卓有成效。有的村子,成立合作社去年纯收益1030万元,每个股东得到1万多元的分红款;有的村子集体收入从零发展到半年25万余元。

  东阁街道徐福村位于平度城区东北部,共有234户,649人,耕地面积200余亩,荒山面积300余亩。2015年10月,该村正式启动了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通过清产核资、成员资格界定、资产量化,将1.13亿元集体经营性资产全部量化给649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于2016年1月6日成立了徐福社区股份合作社,实现了“资产变股权”、“村民当股东”的变革,对收益实行按股分红。

  在股权设置上,该村明确了清产核资和成员资格界定“两个基准”,通过清产核资和成员资格界定,将集体资产、资源以“一刀切断”的方式配置股权,全部量化给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村只设人口股,不设立集体股。凡在统一时点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论年龄大小,一律按人口平等享有份额。经“三榜”公示确认,全村共确定股东人员为649人,量化股份649股,全部以个人股形式进行股份量化,量化经营性净资产1.13亿元,每股折股量化为17.47万元。股权管理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静态管理。2016年,合作社经营纯收益1030多万元,按照相关章程向股民按股份进行分红,每个股东得到1万多元的分红款。

  集体收入半年就达25.3万元

  郭家小庄村位于胶州市洋河镇东南部,该村共有村民136户、473人,耕地面积422亩,2015年之前村集体收入为零,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5户、8人,村庄被确定为青岛市经济薄弱村。2015年5月,该村启动村集体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成立胶州市郭家小庄村农村经济合作社,流转村民土地182亩。2016年村集体收入突破了6万元,2017年上半年村集体收入达到25.3万元。

  郭家小庄村于2014年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2015年年初,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立合作社,吸引村民以土地入股,共计流转村民土地182亩,发展社员136户、473人。以土地入股后,村民可通过合作社每人每年获得分红277元、每亩土地分红720元。同时,产权制度改革成立的合作社,常年雇用村庄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成员等20余人参与管理及劳作,每人每年可增加收入8000多元。

  郭家小庄村借助全镇发展生态旅游的契机,依托邻近洋河镇九顶莲花山生态旅游产业园的区位优势,积极加入青岛万家兴农业采摘专业合作联合社,与周边山相家村、东王家庄村、孤山泊等村“抱团”,实现联动发展,积极发展草莓、葡萄、桑葚等林果种植。同时,将产权改革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先后整合各类资金资源,新建冬暖式大棚5个,发展果园60多亩;争取中央“1+1项目”资金300多万元,新建冬暖式大棚5个、联动温室1座,培植发展采摘、观光等生态旅游产业。

  产权改革前,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为0,村庄的正常支出只能靠上级的转移支付,村集体入不敷出;产权制度改革后,通过流转土地,发展乡村旅游采摘等产业,2016年村集体收入突破了6万元,2017年上半年村集体收入达到25.3万元,彻底摘掉经济薄弱村的帽子。

  ■解读 三权分置兼顾公平和效率

  市农委副主任张永昌针对“三权分置”进行了一番解读。他说,原来以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方式,解决了公平的问题,但是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生产资料效率的问题又凸显出来了:一家一户分散的小规模生产,生产资料利用效率非常低。考虑到土地的肥沃程度、远近、贫瘠程度等各个方面,土地比较零碎,平均一户达到7~8块土地。像一些丘陵地区,比如西海岸新区,一户家里达到30多块地。通过“三权分置”改革,可以鼓励农民采取互换并地的形式由多块变成大块,同时可以鼓励土地流转,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提高利用效率。

  前几年人们会问,农村面临一个问题,谁来种地?怎么种地?农民要外出打工,谁来种地?张永昌说,现在出现农村兼业化现象,既在外面打工,还在家里种地。还有老龄化问题和妇女化问题。“三权分置”落实了农民的承包权,把经营权放活,可以让职业农民来种地,让专业的人来种地,所以解决了外出务工和谁来种地的问题,原来的承包户可以把土地流转,获得财产性的收入,有经营能力的人可以通过流转扩大规模,可以提高经营收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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