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之前定下的目标如今难完成,老楼装电梯民意关该咋过
今年7月,济南市曾公布将试点百部老楼加装电梯项目,并预计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据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按照许多老旧小区过不去“民意关”的现状来看,完成试点目标有一定困难。社会学专家认为,之所以进展缓慢,主要原因在于靠民间运作,业主间遇到经济纠纷难以内部解决,缺乏政府主导。
街道居委会:有一户不同意,一般先暂不批准 老楼加装电梯之所以难,首要难在征得大部分业主的同意。济南市市中区某街道办事处张主任称,根据目前导则及其他文件,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属于居民自发组织行为,并非政府行为。“当然,这个过程需要政府审批,要到规划部门申请,还得拿到建设许可证。跟街道有关系的,就是在规划部门同意后,可能要来街道办进行相关的施工审批、监管等。”
张主任说,通常,有加装电梯意愿的楼栋会有热心住户主动成立“加装电梯筹备小组”,根据导则规定的流程,制定加装电梯方案,再家家户户去咨询意见。后续的规划部门申请、加装电梯资金的筹集、寻找合适的电梯公司施工、后期的维保等问题,也大都由业主来办理。
按照导则规定,“业主之间对增设电梯存有异议的,可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召开联席会议予以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张主任称,高低楼层户主之间意见不统一,“一个是低层户主担心电梯影响采光、通风,产生噪音;再一个就是出于经济因素,低层住户不希望掏钱或者要求适当补贴。”
“虽然达到2/3业主的同意就可以批准建设,但实际情况是如果有一户不同意,为了邻里和谐,还是会压一压,先不批准开工建设。”张主任表示,大家都是街坊邻里,不希望产生太大的矛盾或者过激的行为,所以街道办或者居委会一般都会争取所有业主的同意。
社会学专家:没有政府主导,实行难度很大 综合近期老楼加装电梯的实例,山东大学社会学专家王忠武认为,目前加装电梯之所以进展缓慢,主要原因是靠民间运作,缺乏政府主导。
王忠武解释说,此举并非让政府出钱,加装电梯所需经费还是由住户协商解决。“政府主导”主要是希望政府出面协调处理各方关系,并在政策层面上给予扶持。“加装电梯涉及政府多个部门,以及众多住户之间的利益协调。大量事实说明,没有政府主导,缺乏权威机构出面协调,实行难度很大。”
据悉,为切实解决老楼加装电梯一事,广东韶关等市专门成立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相关的政策制定、组织会议、通报情况、咨询指导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7月,济南市房管局曾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的通知》,为了推进老楼装电梯的试点工作,济南将建立工作联席会议,预计年底前试点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根据任务指标,历下区、市中区将各完成至少30部;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各不少于20部。
但据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按照现如今的工作进展来看,完成试点目标有一定困难,而这其中主要原因便是,邻里关系难以协调。“问题焦点在于旧楼里面业主的利益博弈,‘清官难断家务事’,如果没有权威部门出面协调,这种问题通常是越谈越僵。”
济南市历山路146号单元楼,住五楼的老人每天出门爬楼梯十分不便,盼着能早日装上电梯。
法律专家:可尝试制定补偿办法由第三方进行评估 “纠纷的关键,在于利益的重新分配。买房时,低楼层的房子比高楼层的贵;加装电梯之后,高层房价比低层的贵。对于低层业主来说,他们买房的成本高,而现实的收益低,必定难以接受。”山东大学法律专家、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济南分部)律师李友震称,高低层业主之间的类似经济纠纷属于民事领域,按照我国宪法精神,应尽量由利益相关方自行协商,政府可以规定协商规则,并进行必要的指导,但不应过深地参与其中。
为此,不少市民呼吁政府出面制定旧楼加装电梯的补偿参考标准。对此,李友震认为,出发点虽好,但执行难度或许太大。
李友震举例称,2012年,广州市出台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对破解旧楼加装电梯的困局起到了推动作用。然而令人始料未及的是,《试行办法》推行后,因旧楼加装电梯而起的邻里纠纷、官司层出不穷。仅以高校教师为诉讼主体状告市规划局的官司就超过十起。
“法院大多数情况下会支持低层业主的诉求,在没有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下,旧楼维持原状、不加装电梯。”李友震称,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考虑,没有人利益受损总比有人得益、有人吃亏的情况好,所以不加装电梯合情合理。
李友震建议,政府可尝试制定补偿办法:规定由权威的第三方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补偿的范围限定在几楼以下,补偿金额如何与房价进行挂钩,高层业主如何分摊补偿资金,等等。
“要解决这个问题,光靠法律不行,只靠政府也不行,除了多谈几次没有别的办法。邻里关系闹僵了,再住下去都没有好心情。不如尽量友好协商,和平解决。”李友震建议,公众对于旧楼加装电梯应有理性认识,尽量达成共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杰)
转自: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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