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冯晓娜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通讯员 邢敏 崔梦丽
利用手中的职权,伪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伙同他人骗取车保理赔金共计170余万元。近日,市南区检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终于使一起保险诈骗团伙案水落石出。今年1月初,数名犯罪分子被提起公诉。
审查逮捕中发现“案中有案” 2016年初,市南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依法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一起保险诈骗案进行审查时发现,涉案犯罪嫌疑人并未实际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责任一方,却出现了此人的身份信息,这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此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向公安机关移交了30起疑似诈保案件,其中20起事故与之类似,且都是由孙某某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孙某某极有可能涉嫌渎职犯罪,侦查监督部门及时将线索移送给该院反渎职侵权局。
办案检察官通过比对分析这20起事故,发现这些车辆事故集中发生在2015年间,且多是深夜发生撞车,当事人的签字中有部分同名人的签字笔迹存在明显差异,联系方式也是同一手机号码。经查手机号机主是青岛成通达汽车修理厂负责人宋某某,而所有事故理赔金,最终也是由其支配。最终办案人员终于查清了宋某某在2012年至2015年,通过伪造28起交通事故骗保的事实,其中有20起与孙某某、宋某某联系密切的时间高度吻合。
案件侦查期间毫不收敛 孙某某与宋某某等人之间的犯罪事实还未完全查清,办案人员又发现孙某某与青岛鑫晟通汽车维修公司负责人史某某相熟,且联系密切,史某某1982年出生,曾因伪造车辆事故骗保被判刑1年半。
办案人员侦查发现,2017年2月27日,史某某与孙某某在微信聊天中说:“孩子老师的车,我报今天早晨了。”孙某某回复:“好。”办案人顺线调查,发现孙某某孩子教练贺某家里的车于当天早晨在杭鞍高架路上与一辆挂黑龙江临时牌照的奔驰车发生刮擦,保险公司理赔2.6万元。办案人员调取事故车辆的行车轨迹,发现该车从当年2月21日到2月27日下午一直停在史某某的修理厂,这分明是假事故。
经过深挖,办案人员查实了孙某某与史某某等人在2015年7月至2017年2月间,通过预谋后,利用在史某某的修理厂维修或借用的车辆,由史某某等人在未发生任何实际车辆碰撞的情况下,伪造10起车辆交通事故,由孙某某出具事故认定书,共骗取保险理赔款24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滥用职权造成巨大损失 2018年1月10日,市南区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诈骗罪对孙某某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庭审期间,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认为,被告人孙某某在处理宋某某等人故意制造的车辆交通事故过程中,对宋某某等人故意制造假事故主观上是明知的,但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放纵宋某某等人实施诈骗行为,致使大量的假事故通过孙某某的手洗白,致使保险企业遭受149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2015年7月至2017年2月,被告人孙某某与史某某等人预谋后,利用在修理厂维修或借用的车辆,由史某某等人伪造10起车辆交通事故,由孙某某就上述假事故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史某某等人骗取保险理赔款24万余元,其中前9起同时构成滥用职权罪和诈骗罪的共犯。对于2017年2月27日孙某某和史某某、贺某等人实施的第10笔犯罪事实,孙某某既有将贺某介绍给史某某利用制造假事故骗保的非职务行为,又有明知上述情况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职务行为,同时构成滥用职权罪和诈骗罪的共犯,应数罪并罚。综上,孙某某滥用职权罪涉案数额共计149.6万元,诈骗罪涉案金额共计24.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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