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2月23日讯 记者蔡岩红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今天对外通报的2017年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情况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检查电器产品生产企业9711家,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企业814家,关停取缔81家,立案处理542件,扣押不合格电器产品4.9万余件,销毁2.9万余件。
通报指出,全国31个省(区、市)各级政府或安委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逐级建立责任体系,将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层层传递压力,落实责任。各地质监部门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劣质电器产品流入市场。各地工商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截至2017年底,各地工商部门共检查电器产品销售市场、仓库、门店、网络销售网点18万余家,查处违法违规销售单位3400余家,关停取缔160家,扣押不合格电器产品3.7万余件,销毁1.2万余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89件,罚款1359万余元。
在推动电器产品使用领域综合治理方面,上海、重庆、四川等地政府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投入资金安装公用智能电动车充电系统、智慧用电设备;集中改造养老机构、老旧小区等重点区域电气线路。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对13万余栋公共和民用建筑、4.2万个村寨的电气线路进行改造,累计改造线路6000多万米,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0万余套。
此外,公安消防机构加强电气使用领域的执法检查,并发动街道社区、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截至2017年底,各地相关部门共查处电气安全隐患问题24万余处。
通报同时指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一些地区对综合治理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基层政府综合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部署仅停留在印发文件、召开会议层面,缺乏实质性工作举措,对综合治理工作组织不力。一些地区行业部门制定的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针对性不强,对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把握不全面,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开展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力度不够。一些地区行业部门间协作配合不畅,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联合执法力度不强。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长期超负荷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违规充电等现象;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仍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埋下“先天性”安全隐患。
对此,国务院安委办要求,目前,电气火灾防控任务依然艰巨,各地要继续深化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推动政府和行业部门建章立制。各地要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严肃处理违法责任人,并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