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上一个赔偿官司,一年就白干了。”一旦老人在养老院发生意外,养老院难辞其咎。为此,不少养老院为维护权益,在接收老人时都会与老人及其家属签署免责协议。律师认为,类似免责条款已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没有法律效力。目前,济南市正在推广养老机构责任险,但部分养老院并未购买。
济南一养老院内,一位老人在学习素描。
养老院没违规,老人受伤仍赔偿 今年2月份,市民张先生的父亲在济南天桥区一家养老院摔倒导致脑出血,自此便昏迷不醒。张先生认为养老院既然收了钱就应该照顾周全,对老人的病情应承担相应医疗责任。
“我们照顾老人起居生活,家属交上钱,并不意味着将风险都转嫁给了养老院。”养老院方面表示,护理人员严格按照护理流程执行,没有存在任何违规操作之处,这属于意外事故。
最后,经司法部门调解,两方达成和解——养老院赔偿老人五万元的治疗费,当事人家属不再追究。
对此调解结果,上述养老院负责人虽有苦水,但也只能接受。采访中,该负责人坚称:“事故纯属意外,防滑地砖、设置监控、专门培训护理员,护理措施已经十分到位。”随后,记者走访了济南市多家养老院,发现很多养老院都曾遇到老人摔伤等意外伤害的纠纷。
“这太正常不过了。”济南慈爱老年公寓院长张纪元称,目前养老院在类似事故中处境尴尬,社会对老人在养老院发生意外事故的认识存在偏见。“人们仍以地理位置判断,而不是看事故原因;老年人在家里摔倒、骨折很正常,在养老院里就不正常。”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时候老人出意外并不是单方面因素所致。一方面有养老院的责任,如设施不完善、护理员人数少、护理服务不到位等。另一方面,也有个别子女对父母不负责任,如老人出现摔伤或者突发疾病,养老院方须经家属同意才能送医院治疗,但个别家属在接到通知后并不积极将老人送医,只是要求养老院医护人员简单救治,这样有时就延误了老人病情。而老人一旦病重离世,家属就会反过来追责养老院。
“人上了年纪骨质疏松,一个转身、一个下蹲,甚至吃饭都可能导致骨折。可老人一旦在养老院发生摔伤等意外事故,养老院就难辞其咎,个别家属还会一味索要赔偿。”张纪元称,养老院在照顾老人时如履薄冰,“摊上一个赔偿官司,一年就白干了。”
养老院内,大学生志愿者教老人使用智能手机。
财政出部分钱,济南推行责任险 鉴于此,不少养老院为保护自己利益,在接收老人时都会与老人及其家属签署免责协议,很多养老院会在合同中专门约定“凡入住老人自行发生烧伤、烫伤、摔伤等,由自身负责,养老院不负责。”
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友震称,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上述免责条款属于没有法律效力的霸王条款。根据《合同法》第53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老人与养老院签订的合同,本质上属于服务合同,因合同履行而引发的纠纷依法受《合同法》的保护。”李友震说。
经营养老院十多年,张纪元意识到,无论养老院有无过错,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件时,总会酌情照顾受伤老人。“养老院可能没过错,但你还是可能需要赔款。与养老院相比,老人始终是弱者。”
尽管可以免除一定的经济压力,但考略到老人发生意外后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如今,碰到类似事故,张纪元不再一味借助于法律手段,而是借助于人情策略。“我们服务好老人,与家属建立良好关系,跟他们做朋友。万一老人发生意外,我们也能第一时间与家属做好协调沟通,事情也就容易解决。”
该问题已得到济南市政府的重视,济南市于2017年5月启动了“养老机构意外伤害综合责任保险”项目。该保险由政府财政拨款一部分,养老院缴纳一部分,第三方保险公司将承担老人发生意外后的责任。
“我们护理十分精细,不会发生意外。”当问及是否买意外伤害综合责任保险时,仍有部分养老院出于意外事故发生几率小的侥幸心理,觉得参保没必要或节省开支等想法尚未参与其中。“前期是鼓励倡导加自愿的原则,下一步会考虑把购买综合责任险的内容放在养老机构评级工作中。”济南市民政局副局长成文元表示。
护理险应更完善,扩大惠及人群 养老机构意外伤害综合责任保险,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养老院发展医养结合的后顾之忧。济南市于2017年6月1日实行的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则为养老院医养结合的发展提供了方向。
但不少养老院负责人表示,目前,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范围较窄,只惠及了部分有城镇职工医保的老年人,“而对于农村人和省直医保的老人及异地来济养老的老年人来说,却无法享受这一政策,而这部分老年人在老年公寓中占大多数。”历城区一家养老院负责人说。
对此,济南市养老专家吕月英表示,济南应进一步完善社保医保政策,出台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让护理保险制度惠及更多的人群。“特别是居住在农村需要长期护理的广大老年人,省直有关部门也应出台省直医保的长期护理险制度,让省直退休的老年人也能享受这项政策。”
济南市老龄办事务处工作人员则建议,相关部门应继续细化和完善《济南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如扩大护理范围,将小脑萎缩、失智老年人等划入护理范围;院护标准进一步优化和提高;60元护理费(现有标准是床位费10元,护理费10元,医药费40元)中关于床位、护理和药费的分配比例进一步优化,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
山东农业大学教授方金则认为,在现有长期护理险、意外险的基础上,增加和丰富完善医养结合服务内容。“如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治疗等,让这部分老年人在养老机构进行治疗康复,能够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杰)
相关链接:养老服务业,亟盼规划引领 对于养老机构意外伤害综合责任保险,张纪元等养老院负责人可谓期盼已久。他们同时希望更多的利好政策能够落地实施,推进济南市养老院医养结合的力度。“济南市养老行业的发展,其实与政府的扶持、优惠政策密切相关。有了政策,尽快落地执行更是关键。”
目前,自建养老院动辄需要上千万元的投入,济南市大多养老院都是租借房屋,不断上涨的房租压得众多养老院喘不过气来。有些养老院为削减租金开销,甚至几年内屡次搬家,经营效益也每况愈下,形成恶性循环。
尽管每年政府都会对符合条件的养老院发放财政补贴,但其中很大一部分已经被不断上涨的房屋租金所抵消。“政府应该制定可行的房租减免补贴政策,或者约束租借养老院的公有房产租金的上涨幅度。”养老院负责人张扬说。
据悉,济南市每年都会制定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标,保障养老事业发展,并有相应的优惠措施——简单说来,养老机构拿到土地建设养老院,养老院建起来接收老人之后,政府逐步分批次对养老机构进行补贴。
“看着美好,但操作起来很难,很少有人或公司能够一下子拿出上千万元去建设养老院,而且银行一听要建养老院,一般不给放贷。”祝甸社区养老院负责人苏志伟坦言,养老用地政策还应更接地气,“如果政府作担保提供贷款,建起来之后养老院还本钱,政府还利息,这样就可以盘活了。”
“济南养老服务业仍处在起步阶段,大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如此一来,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吕月英认为,虽然济南市相关部门对发展养老事业的必然性达成共识,但认识的紧迫性却远远不够,“对于如何有序推进工作仍缺乏统一的指导规范和规划引领,相关部门的探索推进也仍处于相对独立的状态,没有形成合力。”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杰)
转自: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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