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优化便民利民28条措施 交警周六、周日照常办公

2018-07-30 13:49   来源: 青岛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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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7月30日消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主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青岛交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安全为要、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着力提速、提质、提效,优化城市道路交通服务管理,打造一流便民利民营商服务环境,特出台四类28条服务措施。

  一、全面深化“放管服”

  (一)网上服务一网办


  1、实现交管业务网上办、掌上办。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等提供网上服务,实现车驾管、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违法处理等相关业务办理。通过青岛市车管所微信公众号,实现机动车驾驶人审验和满分“两个教育”网上申请、网上学习。鼓励市民关注青岛交警微信公众号,利用微信提示告知交通违法,提醒驾驶人避免同一地点、同一车辆重复出现同一类交通违法行为。

  解读:目前,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已经能够实现车驾管、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违法处理等相关业务办理。市民群众在办理上述交管业务前,需提前下载 “交管12123”手机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注册。主要办理业务情况有以下方面:

  关于车驾管业务办理: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开通了“青岛市车管所”微信公众号,为群众提供了网上办理交管业务途径。群众可登陆“青岛政务网”和“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交管业务“网上办”;通过注册“交管12123”手机APP和关注“青岛市车管所”微信公众号,实现交管业务“掌上办”。其中,通过“青岛政务网”,群众可以办理补领驾驶证、行驶证和变更地址、信息查询等7项业务。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可以办理机动车业务9项,驾驶证业务13项。通过注册登陆“交管12123”手机APP,可以办理17项车驾管业务。

  通过“青岛市车管所”微信公众号,实现机动车驾驶人审验和满分“两个教育”网上申请、网上学习。需要注意的是,网上审验教育,限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被记1-8分的驾驶人,被记9-11分的驾驶人则需要到就近的车管所进行现场审验学习。网上办理满分教育学习,则要求驾驶人所持的驾驶证必须是青岛市公安局核发,按照准驾车型的不同有不同的学习要求。持小型汽车准驾车型,网上学习必须达到4天,每天有效学习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并完成2次网上答题,每次答题得分必须达到90分以上,方能计入学时。持大型汽车准驾车型,网上学习必须达到2天,每天学习不少于4个小时,并完成2次网上答题,每次答题得分必须达到90分以上,方能计入学时。参加网上学习的驾驶人,按照系统提示和要求,需要及时上传照片。

  关于交通事故网上处理:对每日7时至19时,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在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平台处理。(具体步骤详见第16项措施的解读内容)

  关于交通违法网上处理:罚款金额在200元(包括200元)以下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来自助处理或缴纳罚款,不需要到交警部门窗口处理。

  (一)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PC端网上处理及缴费流程

  首次登录主页(登录“sd.122.gov.cn”),进行用户注册→根据要求填写信息,然后点击“下一步“→输入注册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后,完成信息注册→用户注册帐号绑定机动车和驾驶证后,及时点击机动车信息更新和驾驶证信息更新。

  完成信息更新后进入违法处理业务模块: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电子监控处理】进入电子监控处理流程。电子监控处理流程:【选择机动车】→ 【业务须知】→ 【选择监控记录】→ 【处罚信息预览】→ 【确认处罚信息】→ 点击【完成处理】→【进入电商平台缴费】→【票据领取】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缴纳罚款】进入缴纳罚款流程。业务流程:【业务须知】→【 选择决定书】(可直接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进行缴费)→【进入电商平台缴费】→【票据领取】

  (二)“交管12123”APP缴费流程

  首次登陆点击“注册”,进行个人用户注册→根据要求填写信息,然后点击“下一步“→输入注册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后,完成信息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首页选择“我的违法”模块,处理交通违法并缴费。目前“交管12123”手机APP只支持个人用户注册使用,暂时不支持单位用户注册使用。单位用户要去车管分所面签,单位用户绑定单位车辆,就可以查询违法信息,但是不能在手机、网站上处理交通违法。

  (三)网上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利用“交管12123”手机APP可同时备案非本人名下三辆机动车,或在一辆机动车最多备案三名驾驶人,备案后可以足不出户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

  (四)使用注意事项

  用户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和网上业务办理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处理交通违法记录时驾驶证状态应为正常,累计记分不能超过11分。二是用户如在交警部门交通违法窗口处理电子监控抓拍交通违法后,建议至少在3个小时以后再选择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缴纳罚款,如未查询到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信息,请勿在网上重复处理。三是,用户注册帐号绑定机动车和驾驶证后,应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点击机动车信息更新和驾驶证信息更新,避免重复缴费。四是,用户进行互联网服务平台帐号注册时,需保证联系电话与办理机动车注册、驾驶证业务时预留电话保持一致,否则无法使用。如需变更联系电话,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管所进行办理。目前,市区各交警大队车管所均可办理。五是,山东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目前只支持省内手机号码短信发送,外省市手机号码无法收到短信。

  关于交通违法微信提醒:自9月1日起,驾驶人关注“青岛交警”微信公众号,在信息查询版块“信息定制”中,绑定车辆号牌或驾驶证号,可以及时获得车辆或驾驶人的交通违法提示,提醒驾驶人避免重复出现“同一地点、同一车辆、同一类交通违法行为”的问题。

  2、实现交管业务预约办。建立网上业务预约服务平台,实现车辆审验、驾驶人考试等业务网上预约。对残疾人、孕妇等特殊人群提供交管业务预约服务。

  解读:为了向市民和企业提供灵活宽松的交管业务办理时间,交警部门将继续增加网上预约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节省办事时间。目前,交警部门已实现了网上预约考试、预约机动车审验等业务,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开发定点服务窗口的功能,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人群办理交管业务提供便利服务。

  3、实现车管业务查询办。建立网上信息共享制度,在办理车管业务过程中,医院体检证明、报废回收证明等材料,由公安交警部门实行网上查询办理,群众免提交。

  解读:为了减轻市民和企业办理一项业务多部门跑材料的困扰,交警部门主动对接相关部门,逐步实现相关政务信息互联互通。目前,已经与商务部门和9家医疗机构建立起了信息共享联网核查机制,原来需要申请人提交的报废回收证明、医院体检证明等证明凭证,由交警部门实行网上核查,下步将继续扩大免提交材料范围。

  (二)个性服务自助办

  4、建立自助服务制。在车管服务大厅、交警队和市级、区(市)和镇街政务大厅以及汽车4S店、汽车交易市场,设置车驾管业务及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逐步实现网银、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

  解读:交警部门依托网上办、自助办,大力推行个性化服务,主要向市民和企业提供便利的服务,切实改进业务大厅排队等候传统模式,提高办事效率。目前,在市车管所设置了自助服务区,配备了车驾管业务和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设置了自助照相机,可办理初次申领、增驾、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所有人变更联系方式、驾驶证变更联系方式等9项车驾管业务,同时可以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群众在市车管所办理业务时,可通过网银、支付宝进行电子缴费。9月1日前,将在区市车管分所设立交管业务自助服务机,并逐步在交警队、政务大厅以及汽车4S店、汽车交易市场,设置车驾管业务和交通违法自助服务机,不断扩大交管业务自助服务点范围。

  5、建立邮政代办制。推行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机动车免检标识等业务,自助处理交通违法。

  解读:按照“拓宽服务渠道,大力推行社会机构代办交管业务,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的改革部署要求,目前交警部门已经与市邮政部门对代办业务的条件要求、业务流程和代办点的设置达成共识,拟在全市范围内设立17处邮政代办点,现已着手采购相关设备,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下步,群众可到就近的邮政业务代办点办理补换领行驶证、驾驶证,申领免检标识和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交管业务。

  17处邮政代办点:城阳支局(城阳区正阳路215号)、市南区广西路支局(青岛市市南区安徽路6号)、市北区辽阳东路邮政局(青岛市市北区辽阳东路3号)、胶州冷家村支局(胶州市洋河镇冷家诚大路)、胶州铺集支局(胶州市铺集镇铺集政府东)、平度红旗路支局(青岛平度市红旗路57-3号)、平度灰埠支局(青岛平度市灰埠镇国道路25号)、即墨古城支局(即墨市营流路2519号)、即墨王村支局(即墨市王村镇兴旺路18号)、开发区崇明岛支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斋堂岛街29号)、开发区薛辛庄支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路786号)、崂山王哥庄支局(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驻地)、李沧振华路支局(青岛市李沧区振华路151号)、黄岛灵山卫邮政局(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灵海北路63号)、黄岛泊里邮政局(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海泊二路1-3号)、莱西姜山支局(青岛莱西市姜山镇杭州路6号)、莱西日庄支局

  (青岛莱西市日庄镇青年路11号)

  6、建立保险代办制。力推保险公司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核发临时号牌等车驾管业务。

  解读:为了最大限度为市民和企业办理车驾管业务提供便利条件,交警部门根据机动车相关业务办理流程,结合购车市民和企业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需先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的特点,主动与保险部门对接,创新推行由保险公司代办机动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核发临时号牌等车驾管业务。8月1日起,将在市区试点2个保险公司代办点,代办核发临时号牌业务,分别是:中国人保青岛市北第三支公司(地址:市北区鞍山路118号)、中国人保青岛市车险业务第一支公司(李沧区北崂路1022号),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购车、过户、机动车选号、投保等业务。

  (三)农村交管延伸办

  7、实行派出所试点办。在农村派出所试点推行交通违法处理和车驾管业务办理,融合户籍管理等业务,方便群众“一站式”办理。

  解读:为解决好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地区群众和企业办事难问题,将户籍工作融合车驾管业务,不让群众既要到派出所补身份证,又要到交警队补驾驶证,实现“一次办好”目标。目前,交警部门已在胶州市的铺集派出所、张应派出所试点设置了车驾管业务窗口,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补牌补证、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免检)、驾驶证补证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变更联系方式等业务。下步,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行在全市农村派出所办理车驾管业务和自助交通违法处理。

  8、建立基层服务站。向农村和城区交警中队下放车驾管业务,在社区、厂企布设交管业务服务站,通过设置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交管业务。

  解读:为方便群众“就近办”车驾管业务和交通违法处理,目前全市已开设了交警中队车驾管业务窗口、派出所车驾管窗口、车驾管服务站13处,下一步将在全市公路巡逻中队增设车驾管窗口、在乡镇街道增设52处交管业务服务站,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机动车补牌补证、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免检)、驾驶证补证换证、变更联系方式以及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

  13处车驾管业务服务站:李沧区合川路车管分所服务站、永平路服务站、广水路服务站,高新区车管分所交通便民服务站,黄岛区飞宇交易市场服务站、优佳交易市场服务站、泊里众诚顺达检测站服务站,胶州交警大队执勤九中队服务站、铺集派出所服务站、张应派出所服务站,平度市东森交易市场服务站、天桥交易市场服务站,莱西交警大队南京路中队服务站。

  9、设置流动服务车。通过设置交管业务流动服务车,开展下乡入企服务,解决农村及偏远地区企业和群众交管业务办理不便问题。

  解读:为了能够更加灵活机动地深入到农村和交管业务办理需求量大的厂企,开展实地服务,交警部门将为农村地区交警部门配备交管业务流动服务车,深入农村地区和业务需求量大的镇街、社区、厂企开展相关交管业务服务。

  10、车管业务放权限。向具备条件的区(市)车管分所下放小型汽车注册登记、进口车登记和驾驶人考试业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车驾管业务。

  解读:近年来,我市已将大部分车驾管业务下放至县级车管所,方便了广大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在此基础上,将于8月1日起,在胶州和莱西市车管分所试点小型进口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试点成功后将在全市推广。

  (四)窗口服务提速办

  11、实行一窗办理。
实行交管业务一窗通办,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实现车驾管业务只到一个窗口办理。

  解读:为解决一项业务需要跑多个窗口的问题,落实“一次办好”目标,目前交警部门整合优化车驾管业务流程,通过材料内部转递、开通电子化缴费等方式,使群众在一个窗口可以实现受理、缴费、领证的全部服务,由原来的“多个窗口、多次排队”变为“一次排队、一次受理、一次办结”。

  12、实行一证办理。对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实行一证即办。

  解读: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原需审核或收回的驾驶证、行驶证,通过内部信息核查,不再要求群众提交。“一证即办”的具体业务事项如下:

  



  



  



  



  13、实行“通道式”服务。实行机动车通道式查验,优化改进机动车登记、查验程序,为挂牌群众提供高效服务。

  解读: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办事效率,交警部门整合优化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受理、车辆查验等业务流程,按照“通道式查验”的工作要求,在原查验通道内增设了选号和受理窗口。群众通过“通道式”服务,按照标志和标线指示进行车辆查验、业务受理、缴费、选号、领证等流程,实现受理业务通道式、一站式办结,为业务办理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14、实行“全天候”服务。对外服务窗口实行延时服务。全市所有车驾管和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取消中午休息时间,周六、周日照常办公。全市机动车检测站远程机动车审验工作周六、周日照常办公。(法定节日除外)

  解读:近年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突破了270万辆,驾驶人超过330万人,各类交管业务办理需求也不断增多。借此次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交管措施改革,交警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意引领、问题导向,经过缜密调研,决定推出延长交管业务服务时间这一举措,全面实行除国家法定节日外,“取消中午休息时间,周六、周日照常办公”的工作作息制度,保证广大市民在除国家法定节日外的任意一天的工作时间内,就近到任意一个交管业务办理点,都可以办理交管业务,更好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

  15、实行“四免”服务。全面清理办理交管业务的各种证明凭证,凡是没有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实行车驾管业务申请资料免复印、免填表、免拓印、免提交。

  解读:

  免复印——原来需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现由车管所免费复印。下步,将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高拍仪等相关设备自动读取身份证信息,留存电子文件。

  免填表——原来需要申请人填写的纸质申请表格,现由窗口工作人员采集信息、打印表格,申请人只需签字确认。

  免拓印——原来需要申请人自行拓印车辆识别代号,现由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免费拓印,减轻群众负担。

  免提交——原来需要申请人提交的报废回收证明、医院体检证明等证明凭证,现交警部门已经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联网核查机制。

  (五)事故处理高效办

  16、实现轻微事故在线办。全市所有区(市)应用“交管12123”手机APP在线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受理、在线定责,实行轻微事故快处,2018年8月1日实施。试点推行与保险公司勘查员共同上路巡检工作模式,快速处置交通事故现场,确保道路通畅。

  解读:关于“交管12123”手机APP在线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

  (一)使用范围

  以交管“12123”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平台为依托,每日7时至19时,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平台处理。

  (二)使用步骤

  在道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下列程序在线自行协商处理:1、通过交管“12123”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平台核实事故各方当事人行驶证和驾驶证信息是否真实有效;2、根据事故事实选择事故情形,经事故各方当事人确认并上传;3、交管“12123”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平台根据上传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号牌种类和号码、保险机构、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事故责任等)和事故现场照片,推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电子文本,由事故各方当事人确认并签名;4、事故各方当事人凭《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电子文本到保险机构或者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事故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情形确定各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并通过交管“12123”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平台向当事人推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电子文本。

  (三)不适用交管“12123”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平台处理情形

  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交管“12123”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平台在线快速处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2、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3、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4、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5、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6、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8、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9、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10、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11、驾驶人涉嫌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12、事故现场不具备拍摄条件的;13、依照有关规定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的其他情形。

  具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关于推进交通事故快处: 先期与人保公司开展合作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事故车辆勘验、定损和理赔上的优势,将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加入交管“12123”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平台,组织查勘人员在城区重点路段开展路面巡查,协助当事人自行协商,快速处理、快速撤离现场,提高交通事故快速反应能力,提升事故处理效率,有效防范和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辅助交通警察开展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察工作,负责现场勘察和现场取证上传工作,交通警察负责远程后台定责工作,密切配合、简化流程、减少事故当事人多跑腿现象和后顾之忧。

  二、精细精准保畅通

  17、持续提升交通组织精细化水平。依托智能交通管理服务系统,深度应用交通大数据,实时排查交通拥堵路口、路段和区域,精细化实施交通控制策略和交通组织,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持疏堵保畅全国领先地位。

  解读:青岛市通过建设智能交通系统,已经实现了覆盖主次干道、重要支路的交通流数据采集,能够准确获取海量的交通流数据。交警部门树立“大数据思维”理念,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打造“互联网+交通管理”模式,精细化实施交通控制和交通组织。为持续实施精细化的交通组织,交警部门将深入开展基于大数据的智能交通信号控制,形成“数据采集-自动分析-方案生成-方案执行-动态优化”的闭环自动控制模式,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和路网运行效率。同时,基于大数据的应用分析,及时掌握路网中的交通拥堵点、事故多发点,不断优化交通组织,改善道路通行条件,缓解拥堵、降低事故。计划每月推出3至4个交通组织优化方案,形成降事故保畅通的累加效应。

  18、扩展公交车道开放范围。除实行单向交通的专用公交车道外,其他所有公交车道一律向社会车辆错时开放(早7时至9时,晚17时至19时除外)。

  解读:我市市区范围内,双向六车道以上的道路均已设置了公交专用车道,除重庆路、福州南路外,其他道路公交车道均已实施错时向社会车辆开放(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公交专用)的模式。福州南路道路两侧有隔离带将公交车道与其它车道分隔,且公交车道宽度仅能保证一辆公交车通过,因而不具备向社会车辆放开条件。重庆路目前的公交专用时间为7时至20时,交警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条件,在8月底之前将重庆路公交专用车道的公交专用时间调整为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其他时段允许社会车辆通行。

  19、深入推进社区交通“微循环”工程。继续在停车难、行车难的居民区实行“微循环”工程,畅通城市交通“毛细血管”。

  解读:近年来,交警部门会同各区政府及建设、城管部门,针对市区老旧小区及开放式小区道路行车难、停车难问题突出的现状,从服务群众、保障通行的角度出发,利用小区支路、街坊路,采取了以单向通行、合理设置泊位、科学渠化路口为主要措施的“微循环”调流工程,有效打通了城市交通的毛细血管,缓解了相关区域居民的行车难、停车难问题。目前,已先后在市区72个具备条件的区域成功实施交通“微循环”工程。交警部门将继续会同各区政府及建设、城管部门,推进实施交通“微循环”工程,充分利用现有道路条件,把便民利民的交通“微循环”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

  20、优化自助移车服务。优化青岛交警微信公众号“自助移车”功能,2018年9月底前实现拍照识别车牌和语音提醒功能。市民群众拍照上传待移车辆照片,系统自动识别车牌,关联交管业务系统获取车主联系方式,开发语音服务平台,实现电话快捷提醒提示。

  解读:机动车乱停堵路的情况时有发生,据统计此类报警电话约占122报警电话中的50%,引发的社会矛盾也日渐增多。为提高服务质量,交警部门广开言路、听民意,在“青岛交警”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了“自助移车”服务。此服务是通过微信后台直接从公安交管数据库中自动提取、匹配车牌号码和联系电话,匹配成功后自动向车主推送短信,不会在任何界面、向任何人显示车辆联系电话,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车主隐私,且使用简单、有效、免费,有效地为群众解决移车的难题。

  21、精细设置交通设施。深化“美丽青岛行动”,精细化设置交通标志标牌等基础设施,为市民出行和外地游客提供优质导向服务,推动市容环境整体提升。

  解读:交警部门将继续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和优化各类交通设施。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细致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找准抓住交通设施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设施提升工作。二是精心筹划,在完善交通设施过程中,将积极学习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的经验,提升我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标准。三是倾听民意,及时整改问题,定期举办交通参与者建议调研活动,全民参与交通设施设置和应用问题的排查工作,从交通参与者的角度体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青岛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电话、交通广播专栏等渠道,全方位听取交通参与者的意见建议。四是充分利用智能交通平台,形成应用大数据,采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交通安全设施信息共享,把交通安全设施按照“城市家具”的理念,全面实现功能与品质的综合提升。

  22、精准化提供交通信息服务。整合接入高德、百度等导航软件实时交通数据,通过交通诱导屏、政务网站、导航软件实时发布权威路况信息;完善青岛交警微信公众号路况定制功能,自动向绑定车号的市民群众提供“一对一”精准化、个性化交通信息服务。

  解读:让市民足不出户了解城市交通、定制交通出行计划等作为交警部门推行个性化服务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此,交警部门不断优化提升信息服务水平。目前青岛智能交通管理服务系统建设了交通流采集子系统(微波、线圈、超声波),开发了“交通拥堵计算软件”、交通诱导发布子系统。以上系统及软件实现了路况信息(红黄绿)的实时计算,以及交通诱导屏、青岛交警微信公众号路况信息的实时发布。下一步,将进一步优化升级相关系统功能,向市民提供更精准的路况信息。

  三、安全为要治限速

  23、集中排查治理道路测速突出问题。
全面排查整治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道路、县乡公路和事故多发路段“断崖式”道路限速、道路测速值过低、测速设备设置不当、测速提示不到位、超速处罚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凡限速不合理的,一律取消。

  解读:交警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测速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摸排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道路的测速路段配套的限速标志、告知标志、减速设施等交通设施缺失、遮挡、污损、不清等辨识性差等问题,不断改进完善相关工作措施,规范测速管理工作程序和执法流程,努力为群众创造更加安全、规范的道路通行条件。

  四、特事特办送服务

  24、为重大项目工程运输企业办理通行证提供便利。
积极对接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和青连铁路、济青高铁等重大工程,为服务工程建设的运输企业提供货车通行证办理预约服务,采取自取和快递送达等方式,提高办证效率。

  解读:目前,交警部门正在积极与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参与建设企业进行工作对接,在加强交通安全监管,确保道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提供货运车辆通行证办理服务。货车通行证已经实现网上办理,统一在青岛公安民生警务平台(www.qdpolice.gov.cn)受理货车通行证申请,通行证采取自取或快递送达方式,提高办证效率。

  对于货运车辆通行证的办理,实行“一网式”办理,在互联网上登录www.qdpolice.gov.cn 青岛公安民生警务平台网,进行申请、受理、审核、告知、核发等程序。交警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材料齐全有效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完善的材料明细和具体要求,实现货车通行证网上办。

  25、为高层次人才车驾管业务办理提供便利条件。2018年9月底前,为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办理机动车业务、外省市驾驶证转入业务和持境外驾驶证换证业务提供便利条件。对人数较多的企业单位,实行预约登门办理。

  解读:为做好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交警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面向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机动车及驾驶证业务办理的服务工作方案,对持有高层次人才相关证件的人员,可优先办理车驾管业务,为高层次人才办理机动车业务、外省市驾驶证转入业务和持境外驾驶证换证业务提供便利条件。

  26、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健康发展。与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会同快递外卖行业组织、企业对快递外卖行业车辆实行编号管理,加强配送员交通安全教育,推动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解读:交警部门积极与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会同快递外卖行业组织、企业,对快递外卖行业车辆实行编号管理,加强配送员交通安全教育,推动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规范统一了全市邮政寄递业、即时配送业交通安全管理模式,深度推行警企合作。在我省出台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之前,全市快递业和送餐业两轮三轮电动车实行编号管理。对被反馈的交通违法抓拍当事人,企业内部进行停单学习等处罚,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因交通安全责任被解除合同的员工,在全市行业内不予录用。组建青岛市即时配送行业交通安全自律联盟,发布联盟公约,针对新业态不断变化的特点,全面改善外卖送餐业的交通安全管理状况。

  27、服务新能源汽车和平行进口车产业发展。设立新能源汽车业务办理专门服务窗口,开辟绿色通道。拓展网上预约、集中办理方式,在市车辆管理所设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制作点,实现现场制作、当场领取,并逐步在每个区(市)设立新能源汽车号牌服务点。在保税区设置平行进口机动车现场挂牌和临时机动车号牌申领业务。

  解读:为认真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交警部门在我市积极推广了新能源汽车业务办理便民措施,目前已经为1.6万辆新能源汽车提供了便利化的挂牌服务。下步,交警部门将继续延伸拓展新能源汽车便利化服务措施,为新能源汽车业务办理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同时,在保税区设置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为平行进口机动车办理现场挂牌和临时机动车号牌申领业务。

  28、健全监督机制。完善车驾管、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重点业务监管机制,加强常态化、智能化监管。通过122报警电话、66572200服务热线、青岛交警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将业务咨询、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良性互动。

  解读:为推进各项便民措施落实,交警部门积极借助互联网平台,进一步畅通警民沟通渠道,推动监督渠道多元化,不断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多元化的常态化监督,保证全市交警更好的落实各项交管便民服务措施。同时,将业务咨询、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解答,让信息交流更加高效,使警民沟通更加便利,让群众真正成为交管服务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记者 宫昌乐 [编辑: 王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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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警 宫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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