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李晓哲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切实落实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要求,日前,青岛市就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有关事宜发布通知,重拳挥向“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无谓证明及证明材料过多过滥等问题。
通知要求,由本市政府规章、市政府文件、市政府部门和市直单位文件、市政府以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实施,任何单位不得依据上述文件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相关证明。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汇总本区(市)、本部门、本单位停止实施的证明事项目录,于8月10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
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区(市)、本部门、本单位实施的证明事项及其设置的依据进行全面梳理。各区(市)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辖区开展全面排查,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对本系统、本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力求全覆盖,既要包括所有部门(单位),也要延伸到所有镇(街道)、村(社区);既要包含行政机关,也要涵盖医院、学校、银行等企事业单位;对信访、政务服务热线、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提供的相关情况要重点关注、如实报送。重点排查本部门本单位是否存在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无谓证明及证明材料过多过滥等问题;重点排查是否遇到或者发现其他单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过多过滥等问题。
对设定证明事项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文件、市政府部门和市直单位文件、市政府以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文件,通知要求及时进行对应性清理修改。涉及市政府规章、市政府文件的,按照“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由实施机关提出清理建议及修改前后对照稿,于8月20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后,按照法定程序修改或者废止相关文件。涉及市政府部门和市直单位文件、市政府以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文件的,由制定机关按照全部取消的原则对文件进行对应性修改。涉及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的,8月20日前按程序上报备案,其他文件按照程序进行修改。
对法律、行政法规、山东省地方性法规及本市地方性法规设立的在本市实施的证明事项,可以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确认的,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以及不适应形势需要的,各实施机关要提出取消建议,于8月20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对实践中确需保留的,要列出目录并在办理场所进行公示。
对停止实施的证明事项,原实施机关要同步公布新的办事指南并做好解读工作,保证平稳过渡,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对停止实施和建议取消的证明事项涉及许可条件证明材料的,各实施机关要将相关材料同时报同级编制部门,由编制部门协商政府法制部门研究处理。
对清理后依法实施的证明事项,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依规实施。任何行政管理机关、公共服务机构和单位不得向当事人索要非法定证明事项,对违规索要证明对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依法问责。
■相关新闻 领公章城阳先实现“一次办好,立等可取” 半岛记者 李兵 通讯员王作岩 报道
半岛都市报8月3日讯 自8月3日起,城阳区围绕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率,推出公章备案、交费、刻制便民服务新举措。在全市率先实现办事群众足不出“厅”,最快15分钟即可在公章办理窗口“一次办好,立等可取”。
青岛宸泽智达商贸有限公司的沈琳女士是第一个体验者。8月3日,沈女士从在窗口办理公章备案开始,到现场扫码交费,再到现场刻章,仅仅15分钟,就领到了三枚红彤彤的公章、财务章和法人章。
据了解,城阳区政务服务大厅公章办理窗口每个工作日大约需要刻制印章150个左右,每年约为3万多办事群众提供服务。以前,办事群众到窗口提交材料进行备案后,需要先到银行交费,2个工作日后才能再到印章刻制公司领取印章,需要多次跑腿,且办理时间较长。
为进一步优化流程、方便群众,实现公章刻制“大提速”,城阳区政务服务大厅“早谋划、先行动”,通过推出扫码支付,实现现场交费,减少了办事群众到银行的交费环节;通过与印章刻制公司对接,将刻制印章的设备搬到办理窗口,并派驻工作人员,实现现场刻制、现场领章,减少了办事群众到刻章公司的办理环节,真正实现了“一次办好”。
据工作人员介绍,现在的公章刻制时间,如果只需要一枚印章,最快4分钟即可“出炉”。此外,对不能现场领章的群众,政务服务大厅还可通过免费快递方式将印章邮寄上门,切实让办事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