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技能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技能人才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支撑作用,我市近日出台了《关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技能人才支撑计划的意见》。意见提出,紧紧围绕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推动全市技能人才培养集聚能力明显提升,技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海洋科技创新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能力持续增强,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结构更加优化,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到2022年,全市技能人才突破11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突破35万人,重点支持培养引进技能大师100人、首席技师500人、产业技能领军人才1000人、“金蓝领”骨干技能人才10000人。
1
■技能人才培养提升行动
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奖补试点
根据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海洋经济发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立职业教育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形成产业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新格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定期调查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及技能人才市场供需信息,引导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与产业发展、企业岗位需求有效对接。建立专业开发评估奖励机制,大力引导支持社会培训资源聚焦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技能人才培养。
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扩大高等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办学规模。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实施免学费、助学金、生活费补贴等扶持政策,支持更多新成长劳动力到技工院校就读。强化技工院校对接新旧动能转换办学导向,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和校企合作,实施技工院校新旧动能转换技能人才培养奖补试点工作 (试点期限为2019年至2020年)。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
实施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计划和产教融合发展计划,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推动院校与企业合作打造一批共享实训基地。优化技工教育办学结构,力争新创建2所技师学院,扩大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办学规模,全市技工院校高级工以上培养层次学生比例保持在85%以上。
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工人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鼓励行业企业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大力开展名师带徒,充分发挥技能领军人才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和技术传承、技术革新中的示范作用。
优化职业培训机构发展环境,保障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依法在土地划拨或出让、规划建设、金融、设置审批、项目申报和奖励评定等方面,给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按规定落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税收优惠政策。
2
■技能人才引进集聚行动
实施“技能人才引进安居”计划
将海外高技能人才纳入 “蓝洽会”引才范围。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引进对接渠道,搭建全市技能人才引进网上平台,及时收集发布紧缺技能人才信息和人才引进政策;依托人力资源产业园,搭建技能人才引进“E联盟”,对引进紧缺急需技能人才的中介机构和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依托跨国企业集团、国外知名职业院校和行业协会,搭建10个海外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站,着重引进具有世界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或获得国际认证体系认证的技能领军人才。
实施新旧动能转换 “技能人才引进安居”计划,对引进的国家级和省级技能领军人才,分别给予30万元和20万元安家补贴。对全职引进的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全国技术能手,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经确认符合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规定的高技能人才,享受与高层次人才同等待遇的资助。
与高层次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支持市、区(市)属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引进优秀技能人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可直接应聘相应等级的实习指导教师等技能岗位。对新兴产业特需技能人才的引进,可采取技能考核和面试考查的方式进行。本市事业单位招聘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6名的人员,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采取直接考查的方式进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按规定与高层次人才享受同等待遇。优化技能人才落户政策,畅通就业落户、毕业落户、积分落户渠道,重点支持行业企业引进紧缺急需技能人才。
3
■技能人才成长激励行动
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
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设置,率先探索建立企业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制度,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落实职业资格与学历、职称比照认定制度,对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在公务员招考、应征入伍、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聘、人才公寓分配、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等方面,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打破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对在生产经营实践中具有绝技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或在职业技能竞赛中成绩优秀的技术工人,可直接认定为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员转换通道,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企业聘任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带薪学习、休假、疗养、出国进修、采暖费报销、住房补贴等方面,应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
加大优秀技能人才奖励力度
实施“金种子”培育资助项目,设立“未来技能之星”奖学金,每年遴选500名品学兼优的职业院校非毕业年度在校生给予2000元奖励。实施“首席技师”培养项目,组织评选500名左右青岛市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给予津贴。建立市级、省级、国家级、世界级技能竞赛相衔接的竞赛机制,制定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技术指导专家、教练、优秀单位奖励办法,对代表本市获得各级技能大赛获奖人员给予奖励。
制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施方案,鼓励企业加大对技术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力度,采取年薪制、股权制等方式,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要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支持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在缴费分配方面对高技能人才给予适当倾斜。对职业院校开展技术服务和社会培训所得收入,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纳入绩效工资分配,建立和完善向一线教师倾斜的绩效分配机制。修订高技能人才奖励办法,加大对优秀技能人才的奖励力度,定期开展技术能手、有突出贡献技师、首席技师、技能大师评选,并建立奖励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调整机制。
4
■技能人才示范引领计划
支持建设50个名师工作室
制定实施师资素质提升计划,支持职业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专职教师参加培训研修。实施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支持建设50个左右名师工作室,市财政予以奖补用于设备购置、教研改革、技术攻关、带徒传艺及教师培训等。
扶持建设现代焊接技术、现代机电技术、智能制造技术、工业机器人、物联网技术(传感、通讯)、虚拟仿真技术、软件开发(3D打印、云计算)、大数据处理、模具设计与制造、无人机操控等10个高层次新兴产业技能培训中心。围绕轨道交通、智慧海洋、高端装备、绿色化工、海洋生物、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现代金融、医养健康、精品旅游等优势产业集群,打造30个左右现代化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对经认定的产业技能培训中心(技能培训实训基地),按照绩效和培训实训数量,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每个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和绩效奖补。鼓励创建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站)等,对创建成功的,市财政统筹给予一定奖补。
5
■技能人才服务保障计划
专项资金支持技能人才培养
各级党委、政府要重点做好技能人才服务制度性安排。加强对技能领军人才的管理和服务,定期组织获得青岛市首席技师以上称号的技能领军人才开展带薪休假考察和疗养、查体等活动。将符合条件的技能领军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范围,按规定享受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工商税务服务、住房保障、科研服务、职称评定、交通服务等服务内容。
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技能人才培养,重点用于技能人才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职业技能竞赛等方面。落实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不少于30%的政策,调整地方教育附加支出结构,提高对技工教育支出比重。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工作经费预算。 本版撰稿 首席记者 于顺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