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干部要有新担当新作为。
不过,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由于一些工作没有明文规定,难免出现改革实践者干得越多,出错可能越大的情况。于是,一些干部不敢试、不敢为,怕出错被问责,思想上有包袱。
9月5日,青岛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明晰的“容错”举措,帮助干部打消顾虑、扔掉“包袱”、轻装上阵,为改革创新者吃了一颗“定心丸”。
该容的必须容错、能容的大胆容错!
干事创业,撸起袖子大胆干!《意见》传达出了强烈的崇尚实干的信号,提出“对该容的必须容错、能容的大胆容错”。
《意见》中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研究制定容错纠错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容错纠错的责任主体、情形及程序,对干部的失误错误,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不得混淆所犯错误性质或夸大错误程度,对该容的必须容错、能容的大胆容错。
当然,容错不等于“纵错”。
《意见》提出,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不得以容错纠错之名行纪律松绑之实。客观评价、公正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任用、考核评优等方面不受影响。
容错也不等于对错误不管不顾、没有任何预防——
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
作出容错决定时,立即启动纠错程序,明确纠错事项及要求,责令限期整改,督促深刻分析原因,健全体制机制,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错误再次发生。加强督查问效,对不能按期完成纠错整改任务的,予以严肃处理。
既要严管,也要厚爱!
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既要严管,又要厚爱结合;既要激励,也要约束。本次出台的《意见》,在“厚爱”干部方面也有不少实招硬招。
1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加强面上经常性谈心谈话,坚持重点干部重点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受到问责处理的干部、受到诬告错告应予澄清保护的干部、个人家庭生活存在实际困难的干部、职务提拔调整的干部等,及时安排谈心谈话,倾听干部诉求,帮助解决问题,加强人文关怀,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2健全完善待遇保障制度。在政策条件允许范围内,从优保障和落实干部待遇。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推进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精神文明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工会职工福利、公务员奖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制度,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确保落实到位。落实和完善易地交流任(挂)职干部住房、交通补贴等政策,为交流任(挂)职干部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设立关爱帮扶资金,对患重大疾病、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给予帮扶。
3关注干部身心健康。落实带薪休假政策,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应休尽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按照规定发放年休假工资报酬。认真执行国家工时制度,对经批准确需在工作日之外加班、值班的,按照规定予以调休,不能调休的给予加班误餐补助。
诬告陷害,纳入失信“黑名单”!
除此之外,《意见》在保护干部方面也列举了细致的规定,比如,提出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严查陷害等不法行为。
对信访举报要正确区分正常检举揭发和诬告陷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属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炒作诽谤、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的,及时给予劝阻、批评、教育;涉嫌违规违纪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对实施诬告陷害的有关人员,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失信“黑名单”,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对受到诬告陷害、严重失实举报的干部,党委(党组)或相关部门要及时给予澄清正名。
[编辑: 宗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