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美丽村居建设 打造乡村振兴青岛样板

2019-09-02 16:21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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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9月2日消息 美丽村居显成效,传统村落焕新貌。8月30日,《青岛市美丽村居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方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坚持规划引领,注重建筑设计,严格建设管控,培育一批地域文化鲜明、建筑风格多样、田园风光优美的美丽村居建设示范村,着力彰显“鲁派民居”新范式。该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快青岛市美丽村居建设工作推进。 

  据了解,2018年青岛市莱西市水集街道产芝村、西海岸新区铁山街道大下庄村、平度市旧店镇罗头村、即墨区龙泉街道柳林村等4个村庄的实施方案及设计方案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经省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成为第一批美丽村居建设试点村。除此之外,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东麦窑社区、城阳区惜福镇街道青峰社区、即墨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台子村、胶州市李哥庄镇四甲村、平度市田庄镇官庄北村、莱西市日庄镇沟东村成为第二批美丽村居建设试点村,目前已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的现场核查。 

 莱西市水集街道产芝村

  依托生态和文化资源,打造“产芝老家”乡村文化旅游品牌


  

莱西市水集街道产芝村名人故居内景



  

莱西市水集街道产芝村的名人故居



  产芝村建村于明朝洪武年间(1368-1398),地处风景秀美的胶东第一大水库——产芝水库西南角,东依大沽河,区位优越,交通便利,南距莱西市区10公里。传统村落中,存有一株千年古槐,拥有名人故居两处,家族祠堂一处,保存完整的大队部旧址一处,泥塑馆一处,老作坊三处(油料、豆腐、面点各一处)。村中现有保存较好的传统民居150余套,其中14套清朝末期建的进士故居,46套40年代民居,50套50年代民居,40套60年代民居。

  

莱西市水集街道产芝村打造的民宿



  目前,以推进美丽村居建设契机,依托产芝村优越的生态和文化资源条件,积极打造“产芝老家”乡村文化旅游品牌,成立了“产芝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了“产芝老家”商标。村庄先后被授予“山东省美丽宜居村庄”“山东省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示范村”“山东省生态文明村”“山东省旅游特色村”“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村”“青岛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示范村”“青岛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青岛市旅游特色村”“青岛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民宿内的一处小景



  近期先后投入100多万元,采用传统材料和施工工艺新建贡鹅馆、欣景苑、靖安苑、怡景苑四个民俗工程;升级改造2套原有民宿的院落景观,将原有荒废的菜园改造设计为鱼塘、假山和景观铺地;对村庄主要道路两侧和空闲地进行绿化;对村落7700 平方米主要道路路面进行提升,粉刷沿街16000平米墙面、房顶,新增路沿石2400米;新建两家淡水鱼馆。

  即墨区龙泉街道柳林村

  依托汽车产业新城区位优势和生态自然资源,打造“清风柳林”乡村品牌


  



  

即墨区龙泉街道柳林村

 

  柳林村位于龙泉街道驻地西北4公里,在青岛汽车产业新城规划核心区内。村庄位于龙泉河畔,建筑带有传统的胶东民居风格,灰瓦绿树间,有着浓浓的乡村质朴。村庄有一处800多年历史的泉眼,沿河古柳及垂柳相伴,水资源丰富,景色宜人。村中现有保存较好的传统民居130余套,其中50年代以前的20套,70年代的40套,90年代的70套。

  

柳林村的一处小径



  龙泉街道选定柳林村作为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以“龙泉记忆”为主旨,以“动力先锋在柳林”党建品牌为引领,通过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共建模式高标准实施了“一湖整治、四园建设、三化提升和三大地下工程”,即:文化公园、体育公园、休闲公园和健康田园建设,绿化、硬化、美化综合提升,及自来水改造、“五线”下地、生活污水管线改造等工程,村庄面貌焕然一新。目前,柳林村以美丽村居建设为契机,依托汽车产业新城区位优势和良好的生态自然资源,打造“清风柳林”乡村品牌,为发展中的汽车产业新城保留一方宜居宜业的绿色田园。

  

柳林村



  龙泉街道还将探索多元化合作模式,吸引产业资本注入,培育一批民宿企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耕体验的农旅文旅项目,通过多业态融合发展,把优美的山水资源转化为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真正实现农业有奔头,农村有看头,农民有盼头。

  平度市旧店镇罗头村 

  依托鲁派民居特色和革命老区优势,打造传统文化集聚地

  

平度市旧店镇罗头村



  平度市旧店镇罗头村于公元1254年建村,位于平度市旧店镇东部,距旧店镇镇驻地10公里。东、北、南隔小沽河与莱西市南墅镇河南村、董格庄村、下村、远书庄村相望。罗头村以丘陵为主要地形地貌,村庄三面环水,一面环山。村庄现有居民426户,人口1250人,村风民俗保留着胶东山区的淳朴与厚道,倡导中国程氏理学文化,讲究“以孝为先,以德服人”。

  

罗头村



  近年来,在旧店镇党委和村庄的共同努力下,村庄孝德文化传承与传播蔚然成风,正在打造家风教育基地。同时,罗头村的罗头拳在2004年被评为平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村庄规划有序,当代建筑与古代建筑交融。村庄房屋建筑“南旧北新”,村南旧式建筑群体以“石墙、青砖、灰瓦”为特点,体现出鲜明的胶东式“鲁派民居”特色。罗头村南现存有多处明清时期古巷道,青砖与石材镶嵌砌而成的墙体,成为村庄独具特色的风景。

  罗头村是革命老区,老一辈的优良传统得到了很好的传承与发扬。罗头村有红色文化展览馆、平度市红色第一党支部旧址博物馆、程氏祠堂、民俗村落等,文化底蕴深厚,极具发展潜力。目前,旧店镇罗头村美丽村居试点项目建设已经开工,部分节点建设已经完工。

  西海岸新区铁山街道大下庄村

  依托新区特色与产业小镇的发展机遇,打造生态旅游业

  

西海岸新区铁山街道大下庄村



  大下庄村位于铁山街道西部,总面积2.88平方公里,居民175户、520人。建设用地面积12.9公顷,耕地面积37公顷,山林面积173.19公顷。村庄距铁山街道驻地约6公里,距城区约15公里。341国道在村南横亘东西,石大路由村东连接环库路。2018年底,村民人均纯收入19932元。

  大下庄村依月季山而建,村东侧护子山、围子顶(山),南侧与铁橛山、睡牛山相望,群山环抱,具有极好的自然景观及田园风光。村庄北侧月季山除了具有良好的自然资源、以齐长城为代表的历史资源外,同时也是古胶州八景之——“双珠嵌云”的最佳观测点。村庄水资源丰富。杨家山里河绕村而过,山里河为铁山水库支流,水质优良,经村前绕村东流入悬泉湖。河道常年流水,生态整治良好,两侧绿化植被丰富,景观价值较高。

  大下庄村秉承绿色、共享发展理念,抢抓新区特色与产业小镇发展机遇,依托绿水青山的自然优势,打造月季山景区、齐长城百果园、快乐向前冲、冰雪大世界等项目,加快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景区一年四季游客不断的优势,引导周边居民积极参与家乡共建,大力发展农家宴、民宿,着力打造“田园生活”,共享发展成果。

  为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新建沥青路面及混凝土路面恢复;改造给水管道,将原有给水管重新铺设新管道并覆盖全村;改造修缮零散分布排水沟,保证村庄生态排水;进行污水改造工程,使大下庄的化粪池等污水管道覆盖全村并排放至主街污水管道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充分发挥村庄污水处理模块作用;实施村内节点改造工程,包括大下庄入口处、河南北两岸节点、桥头节点、村落东南角处节点、村中西北角处节点、月季山滑雪场门口节点、月季山滑雪场对面节点,大幅提升村庄风貌;进行亮化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景观照明灯等,目前已全部完成。

  据了解,下一步,青岛市将按照《青岛市美丽村居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第三批省级美丽村居试点村申报工作,同时,对既有建筑可采取“微介入、微整治”方式,保护村庄肌理,优化住宅布局,传承建筑特色,新建建筑应同步考虑节能保暖、门窗节能改造,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建筑样式,为描绘山东特色“富春山居图”贡献青岛力量。

  文 梁湘

  相关链接:青岛市美丽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美丽村居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美丽村居建设“四一三”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14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盼,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美丽村居建设。到2020年,完成省级美丽村居建设试点任务,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多样化的经验模式。到2025年,全市村庄空间布局更加合理、人居环境更加优美、村居特色更加鲜明、建设管理更加精细,形成多片立足乡土社会、体现现代文明、宜居宜业宜游、与“美丽青岛”相得益彰的建筑群落。

  二、提高村居规划设计水平

  (一)强化乡村风貌规划研究。在《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规划》(2016-2030年)确定的全域风貌格局下,落实市域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传统村落保护、重点功能组团风貌引导等要求。编制市域乡村风貌规划,提出乡村风貌指导管控要求,将风貌控制性要求落实到村庄规划、村庄设计和建筑设计等各层次规划设计中。

  (二)加快村庄规划全覆盖。高起点、高标准编制或修编村庄规划,并与全市合村并居村庄规划相协调。到2019年10月,基本明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村庄分类;到2020年年底,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开发建设和保护修复需求的村要做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

  (三)加强村庄设计指引。美丽村居建设试点村和有条件的村庄要开展村庄设计,村庄设计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征求区(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意见。全面开展村居建筑设计,组织我市优秀设计成果参加山东省“泰山奖•美丽村居建筑设计大赛”。编制农村住宅推荐设计通用图集,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四)优化规划审批服务。强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推行村居项目“带图审批”制度。有关区(市)依法审批村庄规划和村庄设计,由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把关,确保建筑设计方案落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辖区内村庄,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区(市)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要提高审批效率,实行“最多跑一次”改革。

  三、规范村居建设管理

  (一)建设模式科学化。要因地制宜,科学推进美丽村居建设工作。集聚类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要整合并传承原有历史脉络等,高标准配套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实现“一村一品”。以改造提升为主的村庄要修缮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整理利用闲置村居,对一般村居进行整治及改造。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等村庄,要以保护为主,同时进行整治加固,严禁随意拆除和破坏性整治。

  (二)村居建设品质化。有关区(市)应提高建设品质,打造精品工程。推进绿色节能村居建设,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技术,积极采用绿色建材。新建村居应当提高抗震减灾能力。传承创新建筑传统工艺,实现传统自然材料与现代建造工艺相结合。在村居建设示范项目中,组织开展农村装配式建筑试点。

  (三)建设过程管控严格化。村居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或个人要与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部门签订工程服务协议。村居建设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农村建筑工匠施工,建设单位或个人应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农民建房“四到场”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巡查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到位。村居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要组织参建各方进行现场验收,并将竣工验收资料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存档。

  (四)村居环境优质化。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促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建立健全垃圾收运处理长效运行机制,持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村庄绿化,实施村庄亮化及村居环境美化,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建设街头小品、文化墙和庭院微景观。

  四、组织开展建设试点

  (一)科学有序实施。2018年—2020年,积极参与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获评市级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的村庄优先申报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探索建立美丽村居建设工作机制、技术标准和支持政策。2020年—2025年,推广美丽村居建设试点示范经验。  

  (二)探索推进模式。坚持“政府主导、村民主体、市场参与”的原则,采用“综合营建”模式联动推进。各级政府要加强引导和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美丽村居建设。充分尊重农民作为美丽村居建设者和直接受益者的地位,不断增强广大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一)强化建设资金支持。加大各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支持美丽村居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依法依规利用多样模式吸引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参与美丽村居建设。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新融资方式。有关区(市)要拓宽乡村集体增收渠道,建立多元投入机制,为美丽村居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严禁新增政府债务。

  (二)强化建设用地保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要优先保障美丽村居建设用地需要,整理利用废弃宅基地,腾出空间用于村居建设。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兴办符合美丽村居建设发展需要的企业,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美丽村居建设互促互进。

  (三)加强人才技术支撑。通过“引进来”和“走下去”,引导设计大师、优秀团队下乡,培育一批优秀技术人员,为打造美丽村居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在试点示范村庄推行驻场设计师制度,鼓励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村居规划设计、建筑材料及施工技术研发。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培训,发挥好乡村能工巧匠的作用。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美丽村居建设工作专项组、工作专班、推进办公室“三个一”推进机制。有关区(市)作为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实施。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实施主体,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检查督导。建立市、区(市)两级督导机制,落实省级督导任务,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负面案例进行剖析纠偏。建立考核与激励机制,将美丽村居建设工作纳入对有关区(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以区(市)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三)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宣传美丽村居建设的重要意义和重点任务,充分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美丽村居建设纳入村务公开范围,村(居)民委员会应在公共场所公布村庄规划和村庄设计、住宅推荐设计图集,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编辑: 王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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