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红包”已落袋 工资月入万元税负可减约六成

2018-10-25 10:38 舜网阅读 (194512) 扫描到手机

  最近一段时间,不少人见面就会问一句“10月份的工资多了多少”,“10月份工资条”甚至登上微博热搜,成为热门话题。新个税法虽然从2019年1月1日起才开始施行,但是工资、薪金所得新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起征点”,还有新的税率表,已经从10月1日起先行实施。对于很多人来说,个税“红包”已经欢喜“落袋”了。

  陈涛是济南一家证券公司的业务经理。他按照个税新政的税率表计算后发现,缴纳的个税少了近1400元。“这次个税的减税力度还是比较大的,对我来说,个税少交了一半还多,一年算下来相当于多发了一个月工资。国家给的这个‘红包’还真不小!”

  “个税新政相当于国家给涨了工资。”齐鲁银行财务主管崔栋说。据测算,个税新政实施后,税改减税效果明显。按照老政策,该行为员工代扣代缴的个税大概在450万元左右,按照新政策计算,代扣代缴的个税下降近一半。税改前齐鲁银行缴纳个税人数为1860人,占比81%。税改后,这些人缴纳个税的数额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其中360人不再缴纳个税。减税政策普惠率达到100%,直接减税180万元。

  普华永道中国个人所得税服务主管合伙人朱锦华表示,本次税改是38年来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一次最重大的修改,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征税制度对工薪族的减税效应明显。在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情况下,月工资1万元的个人,税负预计减少六成;月工资2万元的个人,税负预计减少一半;月工资8.5万或更高的个人,税负减少2300元左右,税改让每一位工薪族受益,对其中中等收入工薪族的减负效果相对比较明显。

  除此之外,专项附加扣除将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在下一步明确扣除范围和标准后可在申报纳税时予以税前扣除,目前细则已经开始向社会征集意见。对纳税人而言,专项附加扣除的引入,适当考虑了个体差异,更有利于精准减税,提升消费能力。新个税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税务部门为了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已全面执行新税法过渡期政策,让纳税人提前享受政策红利。

  随着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不断出台,减负效应逐步释放。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868亿元,同比增长9.4%,这是年内累计财政收入增速首次回落至个位数。其中,税收收入增速总体也呈现“前高后低”态势,8月单月收入9508亿元,同比增长6.7%,较7月份11.4%、6月份8%、5月份12.8%的增速明显回落。受营改增等因素影响,第一大税种国内增值税增速也持续下降。(转自山东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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