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区银海学校、古镇口小学等食堂抽检出掺杂掺假食品 生产方青岛宏鑫宇食品被处罚

2023-07-14 13:50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04580)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7月14日讯 近日,半岛网热线(0532-80889213)在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检测机构在青岛高新区银海学校、日照市实验中学、青岛古镇小学食堂抽检出掺杂掺假食品,生产方青岛宏鑫宇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0元。

据平台案件信息显示,青岛宏鑫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2日的绵白糖在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古镇小学、青岛高新区银海学校食堂和山东省日照市实验中学食堂被山东世通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抽检,检测结论为还原糖项目不合格。经调查,该公司已取得合法的绵白糖(分装)、葡萄糖(分装)资质,因生产过程控制不严,3月2日生产的绵白糖中混入葡萄糖,上述绵白糖共生产600kg,产品货值金额4000元,全部销售完毕,违法所得400元。企业主动对上述产品进行了召回,共召回60kg,已自行销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

最终,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青岛宏鑫宇食品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下达了青即市监处罚〔2023〕 355号处罚决定书文号,没收违法所得400元,同时罚款人民币50000元。

作为绵白糖生产企业,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属于偶然还是经常性情况?哪一步的生产过程存在疏漏导致的问题发生?那么,公司今后将如何做好品控管理?7月13日至14日,半岛网记者多次致电青岛宏鑫宇食品有限公司了解情况,但截止发稿前,对方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7月14日上午,半岛网联系了涉及被抽检食堂青岛高新区银海学校了解情况,后勤部于老师告诉记者,学校严格选择供应商,相关食品有检验合格证明才选择购入,但在第三方抽检绵白糖时发现该产品存在掺杂掺假问题,第一时间便做了扔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