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评面丨“暴走团”不能有组织无纪律

2023-09-09 06:45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46226) 扫描到手机

特约评论员 宋守山

生活节奏在加快,健身的方式也逐渐多元。“暴走”相对于其他的方式而言,经济且高效,因而受到了一些人的欢迎。但是,有一种叫做“暴走团”的健身组织,最近却颇受关注,甚至频惹争议。比如,广西阳朔的几个“暴走团”,在景区无视交通规则,甚至导致正常车辆无法行驶。而辽宁的一个“暴走团”则阻挡了老人去往医院的道路,甚至宣称“让病人先等着”。不禁让人反思,是什么让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变成了一种不健康的行为呢?

“暴走”既然成“团”,就说明是有组织的,跟个人进行暴走不一样。生活中所见的“暴走团”也多是如此:队列整齐、口号嘹亮,有些甚至还背着音响设备、举着自己的旗帜,很拉风,也很壮观。按理说,这样有组织的行为应该是“有纪律”“讲文明”的,可从新闻报道及网络视频来看,总有些“暴走团”没有成为一道城市中靓丽的风景线,反而成了不文明行为的流动展示队,让原本有益身心的“健康”锻炼方式,变得不“健康”。

从个人行为上来说,个体利益不能建立在侵犯他者权益的基础之上,这应该是常识。“暴走”作为一种个体健身的方式,总不能为了自身的身心愉悦,而去侵犯别人的权益吧?但是有些“暴走团”却真的如此,高喊口号还不够,甚至直接拿个喇叭来助威,可能觉得这样还不够拉风,干脆再闯上几个红灯,让一辆辆汽车在身后堵成团。可是,他们不知道这样的行为严重扰民吗?自己是过了一把瘾,不想别人会投来什么样的目光吗?从公众利益上来说,这已经不是“暴走团”了,有变成“暴力团”的倾向了。

有些肆无忌惮的“暴走团”所想的无非是“法不责众”,仗着自己“人多势众”,就声称什么“优先通行权”。的确,“暴走团”需要法律的介入了。就拿抢占道路来说吧,总不能一个人违反了交通规则会受到处罚,一群人违反了交通规则却反而听之任之吧?当然,对于“暴走团”不能一禁了之,可以为其设定专场、专线或者是时间段,但在此之外,不能总是一味地以“规劝”为主,否则示范效应何在呢?

(作者为青岛科技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媒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