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楼装电梯7年3285部!青岛完善加装政策:积极发掘“牵头人” 建立实施主体正负面清单

2023-11-24 08:36 大众报业·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253760)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为进一步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主体市场行为,形成居民与企业间的良性互选机制,为居民选择加装电梯实施主体提供有益引导。日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主体正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各区(市)梳理本辖区已交付使用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集中公布组织实施数量前5名的实施主体名单,作为正面清单。正面清单内容应至少包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实施主体的名称、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辖区范围内承揽的已交付使用加装电梯项目数量,各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公示的信息。

哪些情况会被列入负面清单

按照要求,各区(市)结合日常工作以及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居民反映情况,对经查实的实施主体在组织实施加装电梯项目推进过程中发生的未按规定协助居民开展征求意见和表决、违反各项报建程序、无故拖延项目进展、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集中公布相关实施主体名单,作为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内容应至少包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实施主体的名称、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入负面清单的不良行为基本情况等,各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公示的信息。

据了解,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将实施定期公示、信息共享、动态管理。各区(市)建立正负面清单每季度定期公示机制,应于2023年12月5日前,完成首次正负面清单公示,并于每季度最后一月的前5日内完成清单更新并予以公示。各区(市)应通过多种媒体形式进行公示,并将正负面清单推送至辖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基层单位。各区(市)公示前应将正负面清单报送至“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各区(市)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更新正面清单,各区(市)正面清单不应包含纳入本辖区负面清单的实施主体。负面清单中实施主体对发生的不良行为积极整改并消除影响后,相关区(市)可于半年后将实施主体移出负面清单。

此外,为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夯实加装电梯组织实施职责,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充分结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从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过程管控、凝聚各方合力、提升工作效能、强化工作保障5个方面提出了21条工作措施,作为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体系的完善补充。

多方合力发掘“牵头人”

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针对前期组织环节存在的居民矛盾易发多发、化解不及时、成效不高等问题,提出5条举措,建立健全一张清单和四项机制:建立“加装电梯组织实施岗位责任人一张清单”,健全完善“摸底排查机制、信息互通机制、跟踪见证机制、矛盾化解机制”。

在加强过程管控方面,针对征求意见及表决环节,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征求意见及表决程序、摸清原建筑物情况、实施审图把关、提升设计质量、加强施工过程监管、完善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等6条举措。

在凝聚各方合力方面,针对加装电梯组织实施各相关环节介入力量多元化、专业化不足问题,提出培育综合服务商、积极发掘“牵头人”、用好基层组织人民调解机制、建立物业托管机制等4条举措。

在提升工作效能方面,针对加装电梯居民关心关切的事项、成片加装成效不明显等问题,提出大力开展宣传宣讲、组织相应的专业培训、推动成片加装等3条举措。

在强化工作保障方面,针对各层级部门工作协同需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需进一步强化、各环节及相关参建单位需进一步加强监管等问题,提出强化组织保障、强化政策保障、强化监管保障等3条举措。

记者了解到,青岛市于2016年12月5日印发《青岛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启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市累计组织实施加装电梯3285部,已交付使用1892部。今年1~10月新增交付758部,在全国排名第七。期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政策先行,会同相关部门陆续制定发布了《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基本形成了涵盖总体要求、技术导则、办理流程、资金奖补等方面的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