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财产保险济南中心支公司被罚30万元,因编制虚假财务、业务资料

2024-04-23 11:01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384026) 扫描到手机

4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金罚决字〔2024〕11号)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业务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被罚款30万元。

同日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金罚决字〔2024〕10号)显示,陈鹏,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车物管理室主任,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业务资料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被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同日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金罚决字〔2024〕9号)显示,贾砚英,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被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