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健身俱乐部转让,没上完的课为何不能退款?店家:课程已超时,充值后可激活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预付费纠纷多发引起广泛关注,近日,市民胡先生拨打半岛96663热线反映了一件烦心事。去年6月份,胡先生的女儿在一家游泳健身俱乐部充值13220元,办了健身私教课和游泳课,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发现原先的店铺已经转让,新老板以课程已经超时为由禁止其上课。记者介入后了解到,目前在李沧区教体局的协调下,店家给出了充值后可解锁原先课程的方案,但是胡先生并不接受。
反映:充了一万多元,游泳健身俱乐部不让我上课
“去年六月份,我的女儿在位于李沧区蓝山湾二期内的蓝山湾游泳健身俱乐部(工商注册名称为:青岛蓝珊湾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报了健身私教课,给外孙女报了游泳课,后来由于我女儿的健身教练不负责任导致我女儿受伤,我外孙女的游泳教练更换了,我们就暂停了一段时间的课程。”胡先生告诉记者, “从去年春节前我女儿重新去上课就被告知课程已经超期了,今年五月份外孙女放假后我再次去询问,仍然不让我们上课,女儿的健身私教课支付了4800元,外孙女的游泳课支付了8420元,总共充了13220元,就这么打水漂了?”
“30节健身私教课上了五节课,还有25节没有上,外孙女36节课的游泳课上了15节课,还有21节没有上,粗算下来还有八九千元的课时没有上。”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多次去找,均没有什么进展。“我去现在的店铺找,他们让我找之前报名时的老板,而我联系之前的负责人程经理,他告诉我已经跟接手的新老板交接好了,让我找新老板。”
胡先生感觉自己掉进了空里。“他们说我们的课程超期了,但是他们提供给我们的合同上并没有店里的印章,只有教练的签名,这份合同存在问题,应该不具备法律效力。我觉得他们以超期为由不处理这件事,就是在耍赖。”并且胡先生认为,店铺在转让时并没有通知自己,导致了后续问题的发生。
回应:充值后可解锁相应超期课程
事情到底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解决办法?因为是体育类的消费纠纷,纠纷发生后,胡先生也联系了李沧区教体局。教体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情况的了解和协调。
8月2日,记者联系到了体育局负责处理该事件的刘主任。“我们也进行了协调,据我们了解,胡先生反映的课程确实是超期了,在我们的协调下,店家给出了解决方案,胡先生可以继续充值后激活相应的课程,但是胡先生并不同意。”刘主任表示,胡先生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或者向消费者权益协会反映,“我们没有执法权,确实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
8月2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胡先生报名时的游泳健身俱乐部负责人程先生。“我们双方是有合同的,胡先生说的那个课程确实是超期了。”程先生告诉记者,“我们转让时是在店门口张贴过公告的,我们不可能一个个联系客户,目前转过去的客户没有产生纠纷,只有胡先生自己。”
程先生再次向记者讲述了目前的解决方案,“充值后激活相应的课程,比如充值五节可以上十节,这是我们和新老板给出的方案,现在生意不好做,我们已经做出很大让步了。”
对这个方案,胡先生表示无法接受,“继续让我充钱,万一我再充钱后他们跑路了呢?我的损失不是更大了吗?”
律师说法:格式条款不能加重消费者责任
8月2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张律师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张宝清律师表示,预付费合同中约定的在期限内未使用的私教课时不退费的条款属于格式合同,私教课不同于年卡,不应随着期限到期而灭失。同时张律师建议消费者在预付费前一定认真签合同,在购买私教课等预付费服务时,在合同中要避免不公平的格式条款,还要做出相应的退费约定,比如商家存在擅自提高承诺的服务价格、缩短服务有效期限、减少承诺项目、擅自增加服务条件、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时,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费退卡。
延伸:解决体育消费纠纷,李沧有专门的巡回法庭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到各种健身场所进行锻炼日渐成为群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但因为一些健身机构关门跑路,退费难、维权难成为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问题。早在2021年6月份,李沧法院体育消费纠纷巡回法庭的成立,为群众提供便捷解决体育消费领域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新途径和渠道。
据了解,李沧法院体育消费纠纷巡回法庭目前在该院李村法庭挂牌运行,由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法官专门办理。主要职责是审理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发生的体育消费领域纠纷,并提供与体育消费领域纠纷解决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等。同时,李沧法院还设立了体育消费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室,建立“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立案审理”一体化快速办理通道,优化工作流程,畅通程序衔接,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低成本地解决矛盾纠纷。
就在不久前,为妥善处置体育消费纠纷,解决消费者投诉多、维权难等现实问题,建立健全多元化消费纠纷化解机制,胶州法院体育消费纠纷巡回审判工作室在胶州市体育中心举办启动仪式。体育消费纠纷巡回审判工作室,致力于简化维权程序,提高维权效率,降低维权成本,打通胶州市体育市场消费维权的“最后一公里”,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贴心的法律守护。